1、1XXXX(企业名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经营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餐饮安全,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服从社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从事食品经营,保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按法定条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2、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经营食品,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要求,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禁止经营的食品。2四、采购食品,坚持每批次查验供货者的食品流通(批发)许可证(食品生产商直供还须查验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不从无上述许可证照及证明文件的供货商处购进食品经营。 五、贮存或销售预包装食品,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贮存或销售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或销售散装食
3、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生熟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安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贮存、销售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等特殊要求。 六、食品经营,保证建立执行并遵守国家法定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体检健康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做好记录。 七、销售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八、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经营者:XXXXX XXXX 年 X 月 XX 日4湘潭市雨湖区真康医疗保健品经销部经营工具清单1、货架 4 组2、货柜 2 组3、灭蚊灯 1 盏4、灭鼠器 1 个5、收银台 1 组6、收银机 1 台5湘潭市雨湖区真康医疗保健品经销部平 面 图货柜入 口架货 架 架货 柜 货 架收银台 柜架货 架架货 架架货 架 办公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