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于开展全省两化融合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为了及时掌握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重点行业、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定期发布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引导和帮助企业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建立科学、分类、定量、持续推进区域两化融合的机制,按照关于建立经济和信息化主要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7341号)要求,将开展全省两化融合统计分析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数据填报请各设区市经信委分别于每年的4月底、10月底之前两次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江苏省评估服务分平台( 2 合分析报告等三个报告
2、下发至各地各部门。5月底的通报内容是基于各地企业4月底前填报的数据,11月底的通报内容是基于各地企业10月底前填报的数据。三、其他事项请各单位确定一名统计分析联系人,于10月15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企业信息化处。各地各部门需要认真重视两化融合统计分析工作,并达到以下要求:(1)组织的企业数量尽可能的多,其中大中型企业的数量须超过一半。各单位分别于4月底、10月底将辖区内填报企业数量和企业名录报送企业信息化处。(2)各地经信部门认真指导企业准确填报,填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与企业企业信息化处联系并解决。(3)5月底和11月底两次通报的两化融合统计分析报告将下发至各地,请做好统计分析结果的应用工作,根据统计分析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动各地两化融合工作的深入实施。联系人: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罗臻,电话:025-83398221附件:1、全省大中型企业名录2、各地需要填报的企业数量3、已填报企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