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冈市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考核细则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序号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基础分 评分办法考核扣分小计得分高度重视安全统计和控制指标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2 缺此项不得分 有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执法统计分管领导、责任科(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2 缺此项不得分 有固定的从事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执法统计的工作人员 2 缺此项不得分 1组织保证(10分)各相关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凡人员变动及时报市局监管二科,并接受业务培训 4 一年变动 2 次以上的扣全分 有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执法统计管理工作制度,有规范、完整的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1 无制度不得分,档案不齐全不得
2、分 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三项制度,事故预警通报制度,事故结案报备制度,统计工作考评制度,统计工作互查互学制度1 缺一项制度扣 0.2 分 2制度保证(6分)每年召开 1 次以上相关会议,开展辖区内统计工作培训或表彰活动等 4 每缺一次扣 2 分 有统计工作专用电话、上网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装备 2 缺此项不得分 事故统计、执法统计报表均能实行网上报送 3 缺此项不得分 3装备经费保证 (8 分)有安全生产统计和控制指标工作专项经费 3 无专项经费不得分 每月 28 日 17 时前(节假日顺延)按时报送当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6迟报 1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事故报表内
3、容完整、准确 6 内容缺项或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每起工矿事故在当月及时上报,补报率不得超过 30%,补报延时累计不得超过 2 个月 6补报率每超 10%扣 1.5分;补报延时每超 1 个月扣 0.5 分;扣完为止有瞒报、谎报、漏报及造成较大影响的严重迟报事故现象,此项不得分每季度末后 10 日前上报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 6 季度分析少一次扣 1 分,半年和年报分析少一次扣 2 分 4事故统计与分析(30分)群众举报事故在规定时限内统计核查并上报 6 未按规定时限上报,1 起扣 1 分 在接到较大以上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 2 小时内以电话加传真方式上报 8 每超 2 小
4、时扣 1 分 事故快报内容完整(参照湖北省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 5 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5事故报告(18分)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每天至少 2 次以电话和传真方式续报;较大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情况变化及时续报5 每少续报 1 次扣 1 分有瞒报、谎报、漏报及造成较大影响的严重迟报事故现象,此项不得分做好年度绝对指标分解落实和跟踪监控工作,并向市局监管二科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 缺此项不得分 做好年度相对指标分解落实和跟踪监控工作,并向市局监管二科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 缺此项不得分 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5、纳入当地统计公报 2 缺此项不得分 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 缺此项不得分 6指标落实(12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乡镇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体 2 缺 1 项扣 1 分 每月 1 日前(节假日顺延)按时报送上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6 迟报 1 次扣 0.5 分 行政执法报表数据全面、准确 4 报表缺项或报表数据有明显错误的每次扣 0.5 分 7执法统计(12分)每半年末后 10 日前上报季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资料 2 缺 1 次扣 1 分 8专项任务(4分)按要求完成各项临时性统计工作任务 4 缺此项不得分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提出好的创新性思路、方法和建议 一次加 2 分 安全生产统计和指标实施工作受通报表彰 受国家、省级表彰的一次分别加 10分和 5 分 9创新性奖励加分 安全生产统计和指标实施工作在国家、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在国家、省级会议发言的一次分别加 10 分和 5 分 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