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云港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申请人 联系人房屋地址 电 话房屋名称 房屋用途 建造年份结构类别 建筑面积 m2 房屋层数产权性质 丘 号房屋使用、变迁、改造、装修概况(申 请人填写):申请鉴定内容(申请人填写):申请人承诺:本人已详知申请须知所有内容,提供及填写的资料真实可靠,因提供的资料与房屋实际状况不符,导致评定 结论与实际不符,或者无法鉴定的,本人愿意承担全部 责任。申请人签章:年 月 日注:1、 申请人须按申请须知提供好所需的要件。2、房屋安全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实行自愿委托。3、申请人应提供现场查勘、检测条件,配合 对房屋 隐蔽部位作必要的开凿剖析检查。受 理 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办
2、理地址:连云港市房地产交易大厦 1013 联系电话:0518-85401074申请须知一、受理要件:1、连云港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各 1 份,核对原件。3、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核对原件。4、房屋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历经改造的施工技术资料等。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服务时限:正式受理后,自现场查勘之日起,一般项目 20 个工作日,规模较大或复杂项目 30 个工作日。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流程:1、受理申请并审核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结构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综合判断,作出鉴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