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岗位信息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 四平教育信息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策略、重点、制度和措施对信息安全负领导责任。由指定的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部门 内的信息安全工作。第二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作为网站的日常信息管理机构,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审核权和管理权。第三条 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所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凡因虚假、反动等内容而引发的后果均由发布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第四条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
2、息安全、真实、可靠。第五条 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制定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在发布信息时应由主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署通过后存档备案,然后由信息安全管理员发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第六条 在政府信息安全工作中严禁下列行为:(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二)煽动分裂国家、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四)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五)破坏、盗用信息资源和危害信息安全活动。(六)私自转让、转借信息造成危害。(七)故意篡改信息资源和数据。(八)不按照政府、中心有关规定,擅自利用信息资源。(九)信息发布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十)以各种方式破坏存储设备及正常运行。第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本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平教育局网站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周旗副组长:范春庆成 员:宋丽红、裴静、刘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 长:周旗副组长:范春庆成 员:宋丽红、裴静、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