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玉林市安监局政府信息预公开制度为 了 全 面 推 进 我 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更 好 地 接 受人 民 群 众 的 监 督 ,提 高 办 事 公 正 透 明 度 ,进 行 高 效 、高质 量 服 务 工 作 ,结 合 本 局 实 际 ,特 制 订 本 制 度 。一 、预 公 开 制 度 是 指 有 关 本 局 重 大 事 项 、有 关 群 众切 身 利 益 的 重 大 决 策 在 正 式 决 策 前 ,将 拟 定 的 方 案 和 理由 向 社 会 公 布 ,在 充 分 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 后 进 行 调 整 ,再做 出 决 定 是 否 公 开 的 制 度 。二 、预
2、 公 开 以 依 法 、及 时 、真 实 、公 正 和 不 影 响 决 策为 原 则 。三 、结 合 本 局 实 际 ,应 进 行 预 公 开 的 事 项 有 :(一 )涉 及 我 局 的 发 展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二 )涉 及 全 局 性 的 重 要 事 项 或 重 大 决 策 ;(三 )涉 及 我 局 改 革 和 发 展 方 面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其他 政 策 措 施 的 出 台 ;(四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重 大 决 策 ;(五 )涉 及 我 局 的 机 构 设 置 、职 能 等 的 变 动 ;(六 )涉 及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和 重 要 行
3、 政 执 法 行 为 的 处理 和 执 行 情 况 ;(七 )涉 及 公 务 员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录 用 、选 拔 任 用 和处 理 ;2(八 )其 他 应 当 进 行 预 公 开 的 事 项 。四 、预 公 开 采 取 的 方 式 有 :(一 )通 过 网 站 等 媒 体 向 社 会 及 公 众 预 公 开 ;(二 )通 过 设 立 固 定 的 信 息 公 开 栏 向 社 会 及 公 众 预公 开 ;(三 )其 他 便 于 社 会 及 公 众 知 晓 的 形 式 。五 、各 科 室 预 公 开 内 容 需 报 局 秘 书 科 审 核 ,再 报 局领 导 审 定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六 、预 公 开 制 度 的 执 行 必 须 依 法 、依 规 办 理 。凡 涉及 个 人 隐 私 、商 业 秘 密 、国 家 秘 密 的 ,不 允 许 预 公 开 ,预 公 开 内 容 应 符 合 保 密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七 、凡 应 进 行 预 公 开 但 未 实 施 的 事 项 ,该 事 项 不 具有 行 政 效 力 。八 、本 制 度 从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