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 岛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研 究 院 文件青特检 20162 号关于印发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 科 (室 ):根据市局有关规定,为加强本院公用车辆管理,对原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车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 年 1 月 7 日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7 日 印 发青岛市特检院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本院公用车辆管理,合理调度车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能降耗,保证行车安全,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的为检验工作
2、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院特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适应范围1、检验工作用车;2、日常办公用车;3、租赁检验用车。二、车辆管理(一)车辆调配1、本院车辆及租赁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实施管理,根据各科室人员及检验范围,配置到各部门具体使用;2、各科室负责人为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车辆的调配、使用及安全负责。(二)日常管理车辆的日常停放登记、年检、保险等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具体事项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和事故车辆的及时维修与保险索赔;租赁车辆的年检、保险、保养由出租方承担。1、油料管理:全院公车、租赁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专车专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加油卡充值、分配等工作,定期
3、对全院车辆的里程数、油耗数核准抽查并公示。2、车辆年检:年检和汽车尾气检测同时进行。办公室提前半个月通知年检事宜,汽车驾驶员应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做好年审和尾气检测准备;租赁车辆年检统一由租赁公司办理,提前通知各使用部门,以确保车辆安全使用。3、车辆保险: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市院车辆保险,租赁车辆保险由租赁公司办理,以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如发生汽车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告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派人或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租赁公司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车辆的索赔理赔事宜。三、维修保养(一)严格车辆维修报批程序。市院自有车辆维修、保养应到办公室申报并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 ,经院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核准,领导审批
4、同意后送指定修理厂(青岛金瑞汽修有限公司、青岛安泰源维修站)维修保养,并在维修厂维修记录上签字确认此次维修内容及金额。如有更换部件,需留存后,待由车辆管理人员验审车辆维修记录内容及金额一并存放档案。修理范围及金额较大时(壹仟元以上) ,需向办公室汇报同意之后方可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租赁公司负责,院办公室协调租赁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如因驾驶员未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的问题,需报办公室并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 ,到指定维修厂维修。(二)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需要维修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并补办车辆维修报告单追加维修项目。(三)维修保养完毕,驾驶员应认真核对维修项目清单签字确认。 车辆
5、维修报告单和维修项目清单,维修厂交回办公室,以此统计核对汽车维修费,经办公室核实、领导审批后,汇总缴纳。(四)外出时如遇车辆突发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征得办公室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需更换零部件,需将更换的废件交回单位验审。行驶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需有同行外出人员签名方可报销,私自维修和处理的,其维修费不予报销。(五)车辆发生事故、故障后应立即告知院办公室,不得隐瞒不报、私自处理,一经查实将追究用车人的责任;发生事故不报,私自维修和处理的,其维修费不予报销,后果自负。四、使用规定(一)驾驶员应做到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6、,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做好出车之前,收车之后的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应按车辆行驶里程及时进行保养维护,检查车辆电瓶及车辆消防设施情况。(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行车,因违章行车产生的违章罚款由车辆驾驶员责任自负,自行处理,不予报销。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三)严格执行上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法定节假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院公用车辆、租赁车辆全部集中停放单位停车场。(四)日常(周一至周四)非工作期间,原则上车辆每日下班后集中停放在单位停车场。因工作需要无法返回单位停放的车辆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公休日加班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 ,由科长、分管
7、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所驾驶的车辆必须停放在登记的固定正规管理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五)非检验业务、公务工作需要,公用车辆严禁停放在休闲娱乐、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场所;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参与婚丧嫁娶、接送亲属上下班(学) 、探亲旅游等一切公车私用的行为。公用车辆驾驶人员到外地学习、出差或开会等,其车辆一律停放单位停车场或由科内安排使用。(六)车辆停放时不得将随车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重要证件及贵重物品等放在车内。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当天使用完后,应送回单位存放,不准放在停驶车内,避免造成物品丢失和车辆损坏。(七)如发现单位公用车辆丢失和车内物品丢失,应立即到丢失属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并报办公室及院领导
8、, 办公室联系保险公司作好理赔工作。(八)合理安排检验用车,并车使用,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降低公用车辆的损耗和运行费用。(九)本院所有公用车辆、租赁车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因私自转借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由转借人个人承担。五、本办法自 2016 年 1 月 7 日开始执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院车辆使用管理纳入市特检院日常管理考核 。附件:1、车辆维修报告单2、公务用车审批表附件:1、车辆维修报告单车号 科室 驾驶人拟维修项目维修项目维修部门签字:科长签字 办公室签字年 月 日 附件:2因公用车审批单留存联 车牌号 使用人 用车日期 事由用车科室:_ 科负责人:_领导批示:_20 年 月 日 一、填写范围:重大节假日、周末、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二、请按我院规定的权限签批。三、一册用完后留存联交办公室存档。说明:各联必须联号,错填文字表明作废因公用车审批单回执联 车牌号 使用人 用车日期 事由用车科室:_ 科负责人:_领导批示:_20 年 月 日 一、填写范围:重大节假日、周末、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二、请按我院规定的权限签批。三、一册用完后留存联交办公室存档。说明:请持此联到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