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编号: 三城投租2017xxx 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甲方: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土地的位置、面积(一) 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 亩的土地(土地编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 土地现状(一)土地现状以 为主(详见附件 1)。(二)地上物详见附件 2: 土地地上物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土地使用权时的验收依据。同时,乙方应当保持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一) 土地租 赁期限为 年
2、,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二) 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独立使用,并仅作 水产养殖及农作物种植使用,如乙方需与他人共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伙、联营、部分借用)或改变用途,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三)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2第四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办法(一)首年度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年),按照先缴租后使用的原 则,租金一年一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乙方以转账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年度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剩余年度租金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 转账支付的方式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乙方应依时支付土
3、地租金,逾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交的租金后,需向乙方开具等值的票据。租金递增(租赁期三年以上):以 2017 年 1 月 1 日作为租金递增起算日,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 10: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是¥ 元/ 亩年,即年租金为¥ 元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的租金是¥ 元/亩 年, 即年租金为¥ 元。 (二)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 10 日内向甲方缴纳相当于年度租金的 50%,即人民币¥ 元作租赁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乙方清空土地及自建建(构)筑物、拆除自建临建物和缴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土地及建(构)筑物相关的水、
4、电费等),并经甲方验收土地及建(构)筑物及验明相关费用缴清证明等后,甲方将保证金免息退回乙方。(三) 甲方收款银行信息情况:账户名称: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账 号:44440101040013025。3第五条 搭建(临时)建筑物乙方需平整土地或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需将用地规划方案报云东海街道相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用地涉及林业的,应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不得违法搭建(临时)建筑物,乙方为临时建筑物一切责任的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环保、安全、消防等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5、(提前)终止时,乙方不得就自己搭建的临时建筑物主张含经济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第六条 改变土地用途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会同云东海街道办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承租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租金。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二) 乙方不得探测、开采和出售地下资源,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了按实际使用季度数计算(超过部分按整季度使用计算)收取乙方租金外,乙方未使用季度数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将依法报请国土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三)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未使用季度数租金和租赁保证
6、金不予返还,且今后将其列入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鱼塘)竞投会黑名单,禁止其报名竞投,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索赔:1、 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租、分拆出租或转借他人的;2、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43、 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4、 逾期支付租金的;5、 损坏租赁土地的;6、 擅自砍伐土地周边树木的;7、 违反相关规定搭建建(构)筑物的;8、 利用租赁的土地从事禽畜养殖的;9、 利用租赁的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的。(四)租赁期满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 10 日内向甲方移交租赁物及地上建(构)筑物、种植物,并结清全部费用。第八条 合同的提前终止、 甲方提前终止合同
7、1、 因建设需要,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只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清空土地及自建建(构)筑物、拆除自建临建物和缴清相关费用,并将租赁土地及建(构)筑物交回甲方,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补偿、地上物补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等)。2、 乙方交回租赁土地及建(构)筑物后,甲方应按土地未使用季度数退回乙方相应的土地租金,未使用季度数按甲方通知乙方终止之日起计算;同时,甲方应免息退回租赁保证金。3、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月内未能清空租赁土地及自建建(构)筑物、拆除自建临建物和缴清相关费用,将租赁土地及建(构)筑物交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强
8、制收回土地,乙方未使用季度数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5、 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必须清空土地及建(构)筑物、拆除临建物和缴清相关费用,并将土地及建(构)筑物交回甲方。甲方应按土地未使用季度数退回乙方相应的土地租金,未使用季度数按乙方清空土地及建(构)筑物、拆除临建物和缴清相关费用,并交回甲方之日起计算;同时,甲方应免息退回租赁保证金。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续租土地使用权续租时 ,同 等 条 件 下 ,原租赁人有优先租用权。第十条 其他事项(一) 在租 赁期内使用土地所 产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用水、用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9、承担。(二)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甲方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三防 ”(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如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三)乙方为地上建(构)筑物治安、环保、消防安全及计生责任的负责人,对地上建(构)筑物在租赁期间的治安、环保、消防安全及计生责任负全部责任。(四)乙方使用租赁物生产经营的,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生任何劳动、用工安全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乙方确认:其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情况及现状,并清楚本租赁合同存有提前解约的条款,故其自愿承担所有投入及经营的风险责任。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6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 租赁土地位置图2、 土地地上物清单甲 方(盖章): 乙 方: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名,盖指模)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7土地地上物清单无任何地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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