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姓 名: 学 号: 入 学 年 月: 专业(领域)名称: 学 院: 导 师 姓 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该计划应由指导教师和在职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共同制订。2在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指导教师签名批准生效。学生的培养须按照此计划执行,指导教师负责监督本计划的实施。3此表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各一份。一、基本情况(一) 在职硕士研究生一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籍贯 民族 婚否政治面貌 入学年月 年 月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学历 年 月毕(肄)业于 大学(学院) 专业本(专)科生 获 学位入学前工作单
2、位家庭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码 电话姓 名 年龄 称谓 何地工作或学习 政治面貌家庭主要成员起迄年月 (学校)工作单位名称 修业年限 (职业)职称简历从初中开始(二)入学考试成绩登记考 试 科 目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或评语 说明(三)在职硕士生指导小组成员成员 姓 名 出生日期 分 工 职称 单 位 备注导师成员 1成员 2成员 3成员 4成员 5(四)学籍变动记载序号 种 类 起止日期 说 明说明:学籍变动种类包括休学,保留学籍,联合培养,复学,转院系、转导师,转学,提前毕业,延迟毕业,退学等。二、培养计划(一) 课程学习计划 指导教师签名:教学安排(学期)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课内学时 学分 教学方式考核内容学位课非学位课补修本科课程在职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课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70 分以上(含 70 分)为合格,非学位课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合格。学位课成绩虽未合格,但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 60 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者,可允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学位课程 学分非学位课程 学分说明学分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学分分配 合计 学分导师意见:导师签名:(二)社会实践计划 导师签名:项 目起止时间(或学时) 主要内容与要求 备 注1、社会实践2、调研三、意见签署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学科组意见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