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表成立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备 注名称预登记审核(取得教育局办学许可证的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核准表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相一致;与已登 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宗教界的寺、观、教堂等组织的名称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被撤销或者被取缔的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总字,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申请 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
2、理由等。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 1年以上合法使用权的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受理业务主管单 位的批准文件(如果是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机构提供相应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验资报告(开办资金五万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章程(分法人、合伙、个体三种)、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各一式两份且章程后面出资人、理事会成员签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需提供两人,如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此表无需提供);信用承 诺书; 主要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如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不需提供)。 审核 登记 发证 账 号、印章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印章备案表核准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将印章、账号等 报登 记管理机关 备案。说明:所需材料中章程样本、登记申请书样本及各项表格可在义乌市民政局网站上下载(http:/ 2 页),咨询电话:8527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