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航空宇航学院教师本科教学授课规程(试行)为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科教学迎评以来学院教学管理的实践,特制定教师授课规程如下。一、教师任课资格教师任课资格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 ”(校教字(2004)124 号)执行。青年教师任课资格还需按照“航空宇航学院关于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二、教师教学纪律1具有课程任课资格的教师方可独立担任课程的教学。2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中,须按照课程大纲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教学,未经教务部门许可不得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不得自行增减学时。如遇特殊情况
2、需请假调课时,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安排,并填写“调课申请表” ,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调课学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的百分之十,开学第一堂课和期末考试,教师不得请假。3任课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任课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任课教师应注意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上讲台,注意个人形象。4任课教师有责任和义务维持课堂秩序,执行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勤。对旷课、迟到、早退以及干扰课堂秩序的学生应给予提醒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应通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对其进行进一步教育、处理。三、课程教学教师是全员育人的主体,在授课中,要积极结
3、合讲授内容,将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严谨的科学精神的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不得出现有违师德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行。1课堂教学2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了解该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选定合适的教材,并以此为依据认真撰写教案或讲义,制定出教学日历,安排好习题课、实验、上机等有关教学环节。2 任课教师应参加课程组的教学活动,坚持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 课堂教学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力求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思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和科学创新能力。4 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
4、各种教学手段,努力做到课堂教学生动活泼,不断提高授课质量。5 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发表不同意见,特别要鼓励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在讨论课中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2实践教学 实验课要从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实验课应达到的求,拟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内容除了必要的验证性实验、演示性实验外,应注重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创造性思维得到较好地培养和发挥。 开课前要认真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实验前教师应做好“试做报告” ,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教
5、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抄袭内容或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工程训练、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应递交实习总结。青年教师第一次带毕业设计学生数不超过 3 名(包括团队) ,其他教师不得超过 10 名。教师带团队毕业设计的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 6 名。对有本科生专业的系、所、中心,如果指导教师偏少,每位教师原则上应指导 3 名以上本科学生。3考核3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考试制度,做好考试工作。 同一课程号且同时考试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命题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防止考
6、题过难或过易。命题时应同时制定阅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提倡任课教师对考试方式积极进行改革,以利于考核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必修课课程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及考卷答案应在停课考试前 15 天送学校考试中心,不停课考试须提前一周送达。选修课的课程考卷需教师本人到学校印刷厂印制。在考试前,须对印刷的试卷认真检查,确保考卷无误。 所有课程需拟定 A、B 两套试题,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必修课试题经院系审批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择一使用,另一套试题作为补考卷使用。选修课试题、由系、所、中心择一使用,另一套试题作为补考卷使用。试题在使用前均为密件,命题、考试和阅卷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主监考由开
7、课的系、所、中心安排,副监考由学生所属专业的系、所、中心安排。 考试时主、副监考人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生座位和核查证件,并准时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院系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场清点,由主考教师填写 考场情况记录表 ,送交教务处或考试管理人员。考试结束后,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答卷。按照学校规定,停课考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不停课考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在网上登记成绩,并将成绩单交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完成以上程序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学生试卷、学生成绩
8、登记表(有平时成绩、卷面成绩、综合成绩等)送印刷厂装订,并将 A、B 卷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课程总结表、学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教学日历等教学档案材料装订成册,作为附件,连同试卷册一并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归档。四、阅卷规则1阅卷工作必须由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及助教担任,严格执行有关评分标准,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实事求是反映学生考试情况。要坚决抵制对评分工作的4各种干扰,杜绝人情分。2阅卷一律用红笔批改。3批改若有变动,阅卷教师应在改动处签名。4选择题、填空题和是非判断题等客观题批改,若对则打“” ;若错则打“”,在每一小题的答题处扣分,扣分应有标示,并在该大题的得分栏填写总得分。5计算题、问答题、
9、分析题和论述题等主观题批改,若全对则打“” ;若有错,则按步扣分,扣分应有标示,并在该大题的得分栏填写总得分。6记分数字必须工整、清楚、易认。7核分、统分、复查、登分工作一定要特别细心,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复查人若查出有差错,改动时也必须在改动处签名。五、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分两类:综合评估和学生评教。每位教师需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综合评估由教学指导组、同行专家、学生三部分参与对任课教师的课堂评估。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六、其他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