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专业学分冲抵细则现对转专业学生学分冲抵政策作以下说明:原专业的通识必修课学分认可为新专业的通识必修课学分,原专业的通识限定选修课学分认可为新专业的通识限定选修课学分,原专业的通识任选课学分认可为新专业的通识任选课学分,不需单独填表申请。原专业的专业限选课学分认可为新专业专业限选课学分,原专业的专业任选课学分认可为新专业的专业任选课学分,不需单独填表申请。原专业的职业能力必修学分认可为新专业职业能力必修学分,原专业的职业能力任选学分认可为新专业职业能力任选学分,不需单独填表申请。新专业已经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需报重修考试取得学分。允许(但不作必须要求)转专业学生将原专业所修必修类课程学分冲抵通识任
2、选修课课程学分。冲抵学分比例为 1:1。学分冲抵完成后,原课程的课程性质、学分及成绩不变,仅在毕业审核时将原必修类课程学分改计为通识任选课学分,可以认定为任意课程类别(社科、自然科学与技术、人文艺术、就业创业与健康教育)。学生填写转专业学生通识任选课学分冲抵申请表交学院,由学院审核后冲抵数据填写入转专业学生学分冲抵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备案。原专业必修课课程冲原则上不能冲抵新专业的通识限定选修课、 专业限定选修课课程;冲抵的新专业课程应该是新专业已经开设过的,新专业在本期或之后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冲抵。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填写转专业学生特殊课程学分冲抵申请表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将同意冲抵的数据填写入转专业学生学分冲抵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