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一、 德育序号 内 容 加(减)分 备 注1 十佳大学生校级+5,院级+3,提名奖+22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校级+3,院级+23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校级+3,院级+2不能累计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4 捐款捐物 每次+0.5 须有相应证明,3 分封顶活动 3 次及以下+15 青年志愿者 活动 3 次以上+2以青年志愿者证书记录为准6 文明寝室 校级+3,院级+2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7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 30-60 分四、五星级寝室 +0
2、.5、+1/次 寝室每位成员,5 分封顶C、D 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8寝室内务 寝室内务检查时涉及个人问题 -0.5/次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抽查期间评分双倍计算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1/次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未回寝室就寝 -5/次 请假者除外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5/次 高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砂锅、电热壶等9寝室纪律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1/次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10 旷 课 -1/节8 节以上者,在每节-1 分的基础上,据相应纪律处分扣分。11 早晚自修考勤 按备注扣分早自修未到 1
3、 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晚自修未到 1次作旷课两节处理;迟到、早退 3 次作旷课一节处理。12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1/次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13 违纪处分 -30 -20 -15 -10 -5二、 体育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 注各类体育比赛 一等奖(第 1 名)二等奖(第 2 名)三等奖(第 3 名)鼓励奖(第 4、5、6 名)国家级 30 20 15 10省级 15 12 10 8校级 8 6 4 2院级 6 4 2 /1分院级 4 2 1 /集体项目减半2 体育集训队 校级+3,院级+2 不能累加3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 班级体育活动
4、无故不参加者 -1/次4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累积 2 次扣 1 分三、 能力序号 内 容 加(减)分 备 注1 稿件被媒体录用者 国家级+8,省级+6,县市级+4,校级+2,院级+0.5媒体主要指报纸,在网站上报道的活动简讯不在此范围。相同内容按从高原则加分。5 篇封顶各类技能竞赛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 奖、参与奖国家级 +20 +16 +12 +8省级 +12 +10 +8 +6校级 +6 +4 +3 +1院级 +4 +3 +2 +0.5分院级 +3 +2 +1 +0.52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8、省级+4、校级+2、院级+1、分院+0.5校定一级期刊 +30校定二级期刊
5、 +12一般公开刊物 +63 发表学术论文增刊、有准印号的期刊 +44 课题申报成功并结题国家级+20,省级+12,市级+6,校级+4,院级+2各类技能竞赛指学院认可的学术科技竞赛、及专业技能竞赛等。 (社体、音表参加专业比赛按专业技能竞赛加分)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协会、机构举办的赛事降级加分凡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奖励,其他奖项奖励逐级递减。独立完成的全加,合作完成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加 2/3,其他减半。其它校园文化活动按照技能竞赛同档奖励的1/2 标准奖励,集体项目加分减半。课题延期结题在结题学年减半加分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论文、报告 省级+8、校级+5、院级+3获奖多项的,以
6、最高奖加分,不能重复加分,优秀团队成员减半加分助班 +2班委 班长、团支书+2、其他(包括寝室长)+1各级学生组织 负责人+4、正副部长+2、干事+16各类社团 主要负责人+2、正副部长+1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按从高原则加分,不累计,获得优秀干部、干事称号者可再加 1 分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优秀+5;四级+8,优秀+15;六级+15,优秀+30其他学生通过四级+3,优秀+5;通过六级+8,优秀+157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3,优秀+5;通过八级+8,优秀+158 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通过一级+3,优秀+5;理科通过二级+3,优秀+5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9 通过各类考证 +4 或+8与本专业有关的考证+8,其余+4 测评时间为每年 9 月次年 8 月,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分院适用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