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3:山东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细则为实现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审核工作的效率,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 的通知(教人厅字2006 4 号)的要求,按照中 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一、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1、审核干部档案,须做到逐页逐项的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 证信息准确无误。2、建立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审核人员领取档案要签字,工作中要做好档案的出入库管理,领出的干部档案必须及时归还,杜绝
2、秩序混乱、材料混装的现象发生。3、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催要材料。材料补充收集后,要进行认真的鉴别整理,并及时归档。4、凡规定由组织盖章的材料,应有组织印章;凡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及本人签字。5、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在没有组织出具的更改证明的前提下,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中最早记载为准;入党时间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准;涉及学历学位档案记载与本人填写不一致的,进行催要,在无法补充的情况下,以档案中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为准。6、所缺材料向材料形成单位进行催要,如确实无法补充,单位
3、要出具书面说明。二、审核工作程序l、对档案进行整体翻阅,熟悉档案内容,并注意有无错装材料的2情况,有错装的应及时更正。2、逐页逐项的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主要审查项目和处理办法按档案分类说明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审核项目: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发的 1988、1999 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处理办法:(1)无 1999 年版的干部履历表,由本人补填,干部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2)干部履历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没有内容的项目要填“无”,原 则上凡履历表中填写的经历或痕迹,在干部档案中应有相应的材料;履历表须有本人签名、填表时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和单位审核意见及盖
4、章。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主要审核项目:1997 年以来每年年度考核表齐全,有本人签名(表中无本人签名栏的,无须本人签名)和组织盖章;提拔任副处及以上职务的干部考察材料(1997 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和时间);在任期或离任后对干部进行过审计的应有审计结论或综合审计报告等材料。处理办法:(1)年度考核表无本人签名和组织盖章的,抽出材料补办手续。按规定不需要年度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单位要出具书面说明。对于因原单位撤销、变更等原因导致年度考核表无法补齐的,可以查找到相关年度考核结果,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补写“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加盖单位印章后归入档案;(
5、2)无干部考察材料的,要出具所任职务的书面说明。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主要审核项目: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应的学历、学位材料;1997 年以来三个月以上培训材料;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评审表)。(1)“文革”(1966 年)以前 毕业的, 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3(2)19701976 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3)1977 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硕士研
6、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4)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单)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5)获得党校学历的,须有党校毕业学历证明、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6)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7)三个月以上的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材料齐全;(8)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齐全,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审批表,专业技
7、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呈报审批表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或相应的证明。处理办法:(1)对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证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 原件” 字样和审查时间 ,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其他所缺材料由相应的业务部门、干部所在单位以及干部本人收集;(3)无法补齐原件的,须补齐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第五类:政治历史问题审查材料。4主要审核项目: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民族等项目的,应有更改的相关材料,如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等。处理办法:缺少相关材料的,由学校调查
8、、审核后补齐。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主要审核项目:(1)中共党员应有入党志愿书, 1985 年、1990 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2)加入民主党派的应有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处理办法:(1)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经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实其党员身份和入党时间。现单位党组织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中说明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连 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2)缺少 1985 年或 1990 年的党员登记表的,确实无法补齐或原单位未要求填写的,由干部所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主要审核项目: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材料,如先进
9、性工作者审批表(登记表)、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授勋与嘉奖材料等。处理办法:由相应的业务部门、干部所在单位以及干部本人收集。第八类:处分材料。主要审核项目: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通知、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等材料。第九类:工资、吸收录用、入伍、任免、出国等材料。主要审核项目:(1)1997 年以来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2)1997 年前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应有与任职经历相应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或聘任合同书;1997 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5(呈报)表按规定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并盖有组织印章;平职
10、调动的只需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处理办法:(1)工资变动表未归档的,应尽量补齐;工资变动没有形成工资材料的,干部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对工资变动情况给予说明;(2)缺少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应尽量补齐;确实无法补齐的,可根据任免文件时间补填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副处以下职务的也可用任职通知复印替代;(3)1997 年以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没有注明批准机关、时间和文号的,由干部任免部门补填;没有逐项填写的,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填,并在表尾注明“ 字迹不同部分为补填”字样、加盖组织部公章。三、审核工作的注意事项1、审核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防泄露干部档案内容。2、在审核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注意档案中散件的保存,对抽出及补充来的材料要及时登记、移交,不得将档案带出工作室,防止遗失。3、注意爱护档案, 严禁涂改、损坏材料,严禁在档案附近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材料。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