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指导教师应以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实习中的能力和水平,作业质量及工作成绩几个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等、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一、评定等级标准(一)优 等实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工作勤奋,积极主动,全面完成大纲要求,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作业质量高,内容正确,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考试或答辩中回答问题准确、完满。(二)良 好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完成大纲要求,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虚心向工人师傅、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学习,作业内容正确,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考试或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2、三)中 等学习态度基本正确,无违纪现象;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作业内容基本正确,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考核或答辩中能正确回答基本问题。(四)及 格实习态度基本正确,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试或答辩中能回答基本问题。(五)不 及 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1、未达到及格要求者(可跟下届同学重修实习) 。2、因故缺勤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者(可跟下届同学重修实习) 。3、无故旷课迟到三分之一以上者或累计旷课 30 小时以上者(一天以 8 小时计) ,成绩记零分(不得重修实习) 。二、奖励与处分1、对实习中理论联系实际好,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经济效益者;社会调查及社会服务成绩突出者,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入本人档案。2、对实习中无故旷课 1020 小时者,成绩降一个等次。3、实习不及格者离校时以“结业”处理。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2008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