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公文写作: 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省 XX 工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乙方),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是,在中国 *省 *市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区路 *段 *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中国 *省 XX 公司 地址: *省 *市 X 区 X 路 *段 *号。 乙方:日本 *株式会社 地址:日本 *县 XX 市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均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是使用日方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生产和销售包装机构、食品加工机械及其相关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使甲、乙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设计、生产、国内外销售 ME-507、 ML-507、 ML-502、 MES-407、MS801、 TR、 MS-801TL、 MS-802T、 MAL-2000DX、 MSN-1000DX 半自动、全自动型包装机与配套产品,以及售后产品维修服务。并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进一步研究开发其他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新产品。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第一年 计划产量为 100 混合台 第二年 计划产量为 300 混合台 第三年 计划产量为 600 混合台 第四年至第十年计划产量为 1000 混合台 第九条 合营公司国内外市场销售产品比例和数量定为: 内销部分占 50%,外销部分占 50% 外销:乙方负责外销占总产量的 30%。在 199*年后,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和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部分占总产量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