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 北 省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论 文(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法规)论 高 校 教 师 的 权 利 与 义 务学 校:_姓 名:_ _准考证号:_培训地点:_论文评分:_评 阅 人:_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论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摘录 在改革开放全面发展,经济腾飞的现代社会,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的大前提下,教育则是实现小康社会蓝图的根本途径,所以高校教育作为高等学府培养优秀人才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教师则为国家栋梁的灵魂建造师,面对这一重大任务,高校教师更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深刻了解自身的职责、权利以及义务。关键词 高校教师、权利、义务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教育在科技
2、进步以及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显,邓小平同志 1977 年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科教兴国战略”,明确指出,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指导下,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教育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所以对于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以及法制化更加有待提高。而相较法律范畴之内,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构成法律有机体的基本细胞,更是法律领域的一切矛盾、冲突和纠纷的中心问题。所以,在此,高校教师在工作中应该更准确地把握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高校教师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及行使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呢?一、关于高校教师权利的基本含义及内容1,.教师权利的含义法律意义
3、上的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它由三部分构成:(1)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亦称积极行为的权利。如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也称为学术自由权。3(2)教师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如按时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3)当教师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如教师申诉制度就是由教师法确立的一项保障教师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权利的法律救济手段。2.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具有的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
4、如平等权、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等。二是教育法 、 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特定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由教育法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是由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的许可和保障。根据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和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通
5、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关于高校教师义务的具体内容同教师的权利一样,教师的义务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二是作为教师所承担的义务,这是教师法里面所规定教师特定的义务。教师法第八条中具体规定,包括:(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
6、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4三、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得到相应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其义务。教师的义务是基于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是职业特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师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所以对于授课及引导,必须把握以身作则。陶行知说过:“要出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 ”2.教师没有绝对的
7、权利,两者可相互交叉、转换的。所以对于教学,教师应该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寻求平衡,而不是过分强调自身的权利,而疏于在意自身的义务,应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其早日成才。四、结合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正确认识理解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相对于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其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相关联的,所以,需结合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总观教师对于学生而言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应该正确处理好高校学生权利与教师义务之间的关系,对于教师而言,学生是受教育的主体,最基础、最本质的任务应该对于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教师应该持有一种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位
8、学生,而且需要具备饱满的热情去对待自己所授与的课业,在完成教学任务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基础上,不得随意删减环节以及降低教学质量。并且要坚持自己教学原则,对于学生的成绩以及表现要有所要求,但并非以为难学生为目标,而是要以学生掌握知识为前提,来严格要求。并且对于学生的人身权也要负责任的进行维护,学生是人,所以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要时刻提醒学生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还需要对学生的隐私权进行维护,通讯自由、恋爱自由等,教师可以进行引导,但是不能进行指责或其他过激干预。古语云,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对于学生,老师是一枚指南针,是引路人,但是并非是拦路虎。在此,更加需要强调的是,教师应该在
9、保障学生权益的职责上履行自身义务,并且要抱有良好的态度去了解、关心、爱护自己的学生,来达到授业与沟通上的双赢局面,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与学生的人生规划上,相互学习共同成长。再次,高校教师的权利也是对于学生义务来实现的。教师的劳动是超负荷5的、不定性的、以及互动性高的,所以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如何得以肯定,是需要学生配合,也需要学生理解的。与人之间是相互的,所以教师应该努力与学生做好沟通,在教学上兢兢业业,呕心沥血,而在学生的成长道路上,则应循循善诱,以身作则,者相互尊重。并且在教与学过程中,双方也应对于错误过失,更及时更缓和的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并且在学生管理权上,教师所涉及的不仅仅只是课业方面的,更多的是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引导与管理,其中主要包括学生所关心的社会问题、自身的心理问题等,所以教师更应该细心、耐心地正确指导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的形成。树立一个富有正义感、热爱祖国、健康善良的正面形象给以学生标榜。五、结论综上所述,在未来教育信息化、人性化、国际化发展的趋势下,高校教师对于自身教学应该与时俱进,而对于学生管理方面则应以人为本。在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修养从而更好的育人,诲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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