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建设单位:费县泓林板材厂编制单位:费县泓林板材厂二一九年六月建设单位:费县泓林板材厂法人代表:王芝兴编制单位:费县泓林板材厂法人代表:王芝兴建设单位:费县泓林板材厂电话:18853906777传真:邮编:273400地址: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南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I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 . 11.1 项目基本情况 .41.2 环评手续履行情况 .51.3 验收范围及内容 .52.验收依据 .6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6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
2、法规、规章 .72.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72.4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73.工程建设情况 .8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83.2 工程建设内容 .83.3 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情况 .113.4 生产设备 .13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II3.5 水源及水平衡 .143.6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63.7 项目变动情况 .154.环境保护设施 .184.1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84.2 其他环保设施及措施 .18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285.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245.1 环
3、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265.2 环评批复要求 .265.2 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要求对照情况 .266.验收评价标准 .26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307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357.1 生产工况 .35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III8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358.1 验收主要结论 .358.2 建议 .35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34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 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IV附图
4、 4:厂区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 1: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附件 2:环评批复要求附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 4:危废台账附件 5:一般固废台账附件 6:危废协议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51、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基本情况费县泓林板材厂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厂址位于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南,厂区占地面积9750m 2,总投资 200万元,建设“年产4.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 2019年5月建成并投产,项目属于新建。2019 年 3 月,费县泓林板材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委托山东索源
5、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 年 04 月 18 日,费县环境保护局以费环管字【2019】23 号文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2 座生产车间,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 万元,具有年产胶合板 4.2 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基本情况见表 1-1。项目名称 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单位 费县泓林板材厂法人代表 王芝兴 联系人 王芝兴通信地址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南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6联系电话 18853906777
6、邮编 273400项目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胶合板制造C2021建设地点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南占地面积 9750m2 经纬度 N:351154.38“E:1181003.46“开工时间 2018 年 4 月 竣工时间 2018 年 5 月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200 项目概算环保投资(万元)23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4职工人数 40 人 工作时间 2400h/a1.2 项目环评手续费县泓林板材厂于 2019 年 3 月委托山东索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9 年 3 月山东索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
7、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费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予以批复,批复文件号为费环管字【2019】23。费县泓林板材厂年产 4.2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固废专章)71.3 验收范围及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费县泓林板材厂于 2019 年 5 月对年产 4.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固废产生、处置情况及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编制了本报告。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项目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2.验收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法 (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