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产 品 销 售 合 同甲 方(需方):乙 方(供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特订立本销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遵照下列订货内容。第一条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12合计:备注:以上单价含供方运输费用,不含其它费用。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与产品验收:1.乙 方 所 供 产 品 按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执 行 、 生 产 、 检 验 ; 2.甲 方 应 于 收 提 货 当 日 内 进 行 验 收 。 甲 方 未 在 约 定 期 限 内 验 收 的 , 视 为 产 品 的 品 种 、型 号 、 规 格 、 数 量 、 质 量 符 合
2、约 定 。3.甲 方 在 验 收 中 , 如 果 发 现 产 品 的 品 种 、 型 号 、 规 格 、 数 量 和 质 量 不 符 合 约 定 , 在 妥善 保 管 产 品 同 时 , 应 当 于 验 收 之 日 起 5 日 内 向 乙 方 提 出 书 面 异 议 , 未 按 约 定 时间 提 出 的 , 视 为 产 品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 因 甲 方 使 用 、 保 管 、 安 装 、 保 养 不 善 等 造 成 产 品质 量 问 题 的 , 责 任 由 甲 方 自 行 承 担 。第三条 产品供货要求:甲 方 根 据 本 合 同 第 一 条 约 定 分 批 次 订 货 , 乙
3、方 根 据 甲 方 订 货 单 分 批 次 供 货 。 乙 方所 供 产 品 按 合 同 及 合 同 附 件 和 甲 、 乙 双 方 认 可 的 书 面 文 件 执 行 。 甲 方 对 乙 方 所 供 产 品 的 尺寸 、 规 格 及 技 术 要 求 等 由 甲 方 指 定 人 员 签 字 或 盖 公 章 确 认 。 在 订 货 单 上 甲 方 指 定 第 2 页 共 3 页签 字 (或 者 盖 章 ), 并 代 表 甲 方 对 所 提 供 的 订 单 和 相 关 书 面 文 件 负 责 。当 甲 、 乙 双 方 中 任 意 一 方 , 对 所 供 产 品 的 要 求 发 生 变 更 时 ,
4、以 变 更 方 书 面 通 知 并 由 双方 认 可 的 书 面 文 件 为 准 , 由 于 变 更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变 更 方 负 责 。第 四 条 供 货 时 间 :本 合 同 生 效 后 , 乙 方 于 收 到 甲 方 每 批 次 订 货 单 之 日 起 日 内 供 货 。 若 因 不 可 抗拒 因 素 而 延 误 , 供 货 时 间 顺 延 , 乙 方 不 承 担 因 此 而 导 致 的 一 切 损 失 及 相 关 费 用 。第 五 条 交 货 方 式 、 运 输 费 用 、 产 品 验 收 与 签 收 :1.交 货 方 式 : 供 方 提 供 运 输 费 用 ;货 物 毁
5、 损 、 灭 失 的 风 险 自 甲 方 收 提 货 之 日 起 由 甲 方 承 担 。 若 产 品 运 至 指 定 地 点后 , 不 是 由 于 乙 方 质 量 问 题 甲 方 未 签 收 的 产 品 , 乙 方 有 权 对 产 品 进 行 处 置 , 并 由 甲 方 承 担相 应 违 约 责 任 。2.收 提 货 人 的 授 权 :甲 方 特 别 授 权 以 下 人 为 提 货 人 及 收 货 人 : 。第 6 条 定 金 及 付 款 方 式 :1、 付 款 方 式 : 签 订 合 同 日 内 , 甲 方 支 付 定 金 元 , 乙 方 收 到 上 述 定金 后 本 合 同 正 式 生 效
6、 ;2.甲 方 应 于 每 批 次 货 物 到 货 之 日 起 日 内 付 清 。甲 方 指 定 收 款 账 户 :开 户 行 : 开 户 名 : 账 号 :3.甲 、 乙 双 方 以 甲 方 订 货 单 和 乙 方 送 货 单 ( 甲 方 授 权 收 提 货 人 签 字 确 认 ) 作为 货 款 结 算 依 据 ;4.若 甲 方 未 按 合 同 约 定 , 迟 延 付 款 , 则 乙 方 有 权 用 甲 方 支 付 的 定 金 折 抵 拖 欠 货 款 ,第 3 页 共 3 页并 有 权 立 即 停 止 供 货 , 因 此 而 造 成 的 一 切 经 济 损 失 , 全 部 责 任 由 甲 方
7、 全 部 承 担 , 并 将 每 天按 延 迟 付 款 的 金 额 的 3收 取 滞 纳 金 。第 7 条 价 格 调 整 :因 原 材 料 价 格 浮 动 , 所 定 售 价 随 之 变 动 , 乙 方 调 整 本 合 同 产 品 价 格 时 , 经 甲 、 乙 双 方书 面 确 认 后 , 产 品 价 格 变 更 后 的 乙 方 所 供 产 品 按 变 更 后 价 格 执 行 , 产 品 价 格 变 更 前 的 乙 方所 供 产 品 按 变 更 前 的 价 格 执 行 , 若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甲 方 付 清 已 供 货 款 , 则 本 合 同 终 止 。价 格 有 效
8、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 八 条 合 同 争 议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时 ,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乙 方 所 在 地 法院 起 诉 。第 九 条 其 它 约 定 事 项 :本 合 同 一 式 贰 份 , 经 甲 、 乙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并 且 乙 方 收 到 甲 方 定 金 或 预 付 款 ( 通 过 乙 方指 定 账 户 或 委 托 收 款 人 员 ) 后 生 效 , 双 方 各 执 壹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合 同 有 效 期 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 十 条 合 同 附 件 : 后 附 : 1、 双 方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2、 双 方 指 定 签 字 或 收 款 人 员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甲 方 :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