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工程 2008 概算定额总说明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
2、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
3、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 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
4、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 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十一、本额定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 十二、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
5、各章。 十三、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定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律不得换算。 十四、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公路养护管理房屋,如养路道班房,桥头看守房、收费站房等工程,这类工程应执行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十
6、七、其他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可编制补充定额在本地区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还缺少的项目,各设计单位可编制补充定额,随同预算文件一并送审,并将编制依据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备查。所有补充定额均应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进行编制。 十八、本定额遇有下列情况,可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一)冬、雨季施工的工程;(二)夜间施工的工程; (三)高原地区施工的工程; (四)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工程。十九、定额表中注明“某某数以内”或“某某数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数本身;而注明“某某数以外 ”或“某某数以上”者,则不包
7、括某某数本身。定额内数量带“()”者,则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本定额中凡定额名称中带有“”号者,均为参考定额,使用定额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基本上是按北京市 2007 年的人工、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详见附录),机械使用费是按2007 年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二十二、定额中的“工料机代号”系编制概预算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时作为对工、料、机械名称识别的符号,不应随意变动。编制补充定额时,遇有新增材料或机械名称,可取相近品种材料或机械代号间的空号。第一章 路基工程本章定额包括伐树、挖
8、根、除草、清除表土,土方工程,机械碾压路基,石方工程,洒水汽车洒水,路基零星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砌石防护工程,混凝土防护工程,抛石防护工程,各式挡土墙,铺草皮、编篱及铁丝(木、竹)笼填石护坡,防风固沙,防雪、防沙设施,抗滑桩等项目。 土壤岩石类别划分:本章定额按开挖的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 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 第一节 路基土、石方工程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 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
9、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列系数: 其中:推土机、铲运机施工土方的增运定额按普通土栏目的系数计算;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和机械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土方的运输定额上表的基础上增加0.03 的土方运输损耗,但弃方运输不应计算运输损耗 . 2.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高程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度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3路基土石方开挖定额中,已包括开挖边沟消耗的工、料和机械台班数量,因此开挖边沟
10、的数量应合并在路基土石数量内计算。 4路基土石方机械施工定额中,已根据一般路基施工情况,综合了一定比例的因机械达不到而由人工施工的因素,使用定额时,机械施工路段的工程量应全部采用机械施工定额。5各种开炸石方定额中,均已包括清理边坡工作。 6抛坍爆破定额中,已根据一般地面横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适当的综合,其工程量按抛坍爆破设计计算。抛坍爆破的石方清运及增运定额,系按设计数量乘以(1-抛坍率)编制。 7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 15km 以内的土、石方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 15km 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
11、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第一个增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8路基零星工程项目自己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的一般含量综合了整修路拱、整修路基边坡、挖土质台阶、挖截水沟、填前压实以及其他零星回填土方等工程,使用定额时,不得因具体工程的含量不同而变更定额。 第二节 路基排水工程1.路基盲沟的工程量为设计设置盲沟的长度. 2.轻型井点降水定额按 50 根井管为一套,不足 50 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
12、泵体积. 4.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空心部分的体积. 5.雨水篦子孙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抽换定额中的铸铁篦子的消耗. 第三节 路基防护工程1本节定额中未列出的是其他结构形式的砌石防护工程,需要时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有关定额计算。 2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挖基,基础垫层的工程内容。 3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按设计要求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的费用。4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的拌和费用。 5植草护坡定额中均已考虑黏结剂、保水剂、营养土、肥料、覆盖薄膜等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现浇拱形骨架护坡可参考本
13、节定额中的现浇框格(架)式护坡进行计算。 7预应力锚索护坡定额中的脚手架系按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脚手架宽度按 2.5m 考虑. 8工程量计算规则: (1)铺草皮工程量按所铺边坡的坡面面积计算. (2)护坡定额中以 100m2 或 1000m2 为计量单位的子目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防护的边坡坡面面积计算. (3)木笼、竹笼、铁丝笼填石护坡的工程量按填石体积计算。 (4)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5)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 (6)预应力锚索的工程量为锚索(钢绞线)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 (7
14、)加筋土挡土墙及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的工程量为墙体混凝土的体积。加筋土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混凝土面板、基础垫板及檐板的体积之和。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墙体现浇混凝土的体积,定额中已综合了锚碇板的数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将锚碇板的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抗滑桩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设计孔深计算。 第四节 路基软基处理工程1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2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挤密砂桩和石灰砂桩处理办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4粉体喷射搅拌和
15、高压旋喷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 5粉体喷射拌桩定额中的固化材料的掺入比是按水泥 15%、石灰 25%计算的,当掺入比或桩径不同时,可按下式调整固化材料的消耗:Q=(D2*m)/(D20*m0)*Q0 式中:Q设计固化材料消耗; Q0定额固化材料消耗;D设计桩径; D0定额桩径; M设计固化材料掺入比; M0定额固化材料掺入比。 6.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系按普通水泥浆编制的,当设计采用添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确定的有关参数计算水泥浆。按下式计算水泥消耗量: 7.MC=(p w*dc)/(1+*dc)*(H/v)*q*(1+) 式中:mc 水泥用量,kg; Pw 水
16、的密度, kg/m3; d c水泥的相对密度,可取 3.0; H喷射长度, m; V提升速度,m/min; Q 单位时间喷浆量; 水灰比; 损失系数,一般取 0.1-0.2. 7.CFG 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径的混凝土体积.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扩孔、桩头清除等因素的增加量,使用定额时,不应将这部分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9强夯定额适用于处理松、软的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夯坑的排水费用,使用定额时不
17、得另行增加费用。夯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由设计确定,低能量满夯不能作为夯击遍数计算。 10堆载预压定额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沉降观测、修坡道增加的工、料、机消耗以及施工中测量放线、定位的工、料消耗,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11软土地基垫层的工程量为设计体积。 12抛石挤淤的工程量为设计抛石体积。 13路基填土掺灰的工程量为需进行处理的填土的压实体积。 14本节定额中均包括机具清洗及操作范围内料具搬运。第二章 路面工程1本章定额包括各种类型路面以及路槽、路肩、垫层、基层等,除沥青混合料路面、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运输以 1000m3 路面实体为计算单位外,其他均以 1000m2 为计算单位。
18、 2路面项目中的厚度均为压实厚度,培路肩厚度为净培路肩的夯实厚度。 3本定额中混合料系按最佳含水量编制,定额中已包括养生用水并适当扣除材料天然含水量,但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由于湿度偏低,用水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定额数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 4本章定额中凡列有洒水汽车的子目,均按 5km 范围内洒水汽车在水源处自吸水编制,不计水费。如工地附近无天然水源可利用,必须采用供水部门供水(如自来水)时,可根据定额子目中洒水汽车的台班数量,按每台班 35m3 计算定额用水量,乘以供水部门规定的水价增列水费。洒水汽车取水的平均运距等于超过 5km 时,可按路基工程的洒水汽车洒
19、水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增加洒水汽车的台班消耗,但增加的洒水汽车台班消耗量不得再计小费。 5本章定额中的水泥混凝土均已包括其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再另行计算。 6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 2.0km/h、轮胎式压路机为 5.0km/h、振动压路机为 3.0km/h 进行编制. 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 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 1.14 的系数、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 1.33 的系数、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 1.29 的系数. 7自卸汽车运输稳定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 15km 以内的混合料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 15km 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
20、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第一节 路面基层及垫层1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 15cm 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 12cm 以内,垫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 20cm 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 1000m2 增加 3 个工日。 2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
21、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CI =Cd +Bd *(H-H o) *Li/Ld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 1cm 的材料数量; H 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Li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Ld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基本压实厚度为 15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4:11:85 ,设计压实厚度为 16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生石灰 15.829+1.055*(16-15)*4/5=13.507(t) 粉煤
22、灰 63.31+4.22*(16-15)*11/15=49.52(m3)碎石 164.89+10.99*(16-15)*85/80=186.87(m3) 3.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稳定土混合料定额均已包括土的过筛工消耗,因此,土的预算价格中不应再计算过筛费用. 4.本节定额中土的预算价格,按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 5.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碎石土、砂砾土系指天然碎石土和天然砂砾土。 6.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 1000m2 路面减少 1215t 光轮压路机 0.18台班. 第二节 路面面层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
23、实厚度在 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以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等于或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 1000m2 增加3 个工日。2.泥结碎石及级配碎石、级配砾石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 磨耗层和保护层,需要时应按磨耗层和保护层定额另行计算。 3.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和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的下贯层以及透层、封层定额中已计入热化、熬制沥青用的锅、灶等设备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沥青贯入式路面面层定额中已综合了上封层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5.沥青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玛蹄脂混合料路面定
24、额中均已包括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6.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包括透层、黏层和封层,需要时可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7.沥青路面定额中的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均按外购品料进行编制,如在现场自行配制时,其配制费用计入材料预算价格中。 8.如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设计采用的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定额中纤维稳定剂的消耗。 9.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考虑为保证石料与沥青的黏附性而采用的抗剥离措施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石料的性质,按设计提出的抗剥离措施,计算其费用。 10.本定额系按一定的油石比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油石化与定额不同时
25、,可按设计油石化调整定额中的沥青用量。换算公式、如下:Si=Sd* Li/Ld 式中:Si 按设计石油比换算后的沥青数量; Sd定额中的沥青数量; Li定额中的标明的油石化; Ld设计采用的油石化。 11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下列系数:沥青表面处治:1.05; 沥青贯入式基层或联结层 :1.02; 面层: 1.028; 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分: 1.043 。 1212.过水路面定额系按双车道路面宽 7.5m 进行编制的,当设计为单车道时, 定额应乘以 0.8的系数. 如设计为混合式过水路面时 ,其中的涵洞工程相关定额计算 ,过水路面的工程量不扣除涵洞的宽度。第三节 路面附属工程1.整修和挖除旧路面按设计提出的需要整修的旧路面面积和需要挖除的旧路面体积计算. 2.整修旧路面定额中, 砂石路面均按整修厚度 6.5cm 计算, 沥青表处面层按整修厚度 2cm 计算,沥青混凝土面层按整修厚度 4cm 计算, 路面基层的整修厚度均按 6.5cm 计算. 3.硬路肩工程项目, 根据其不同设计层次结构, 分别采用不同的路面定额项目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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