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24KB ,
资源ID:3665049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366504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别墅装修合同书.doc)为本站会员(11****ws)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别墅装修合同书.doc

1、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兆基 君城项 目部A 区二期一批工程样板房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广大兆基-A0142)甲 方:广大建设兆基君城项目部乙 方:李定忠签订日期:2014 年 4 月 20 日样 板 房 装 饰 工 程 合 同 书1甲 方: 广大建设兆基君城项目部 乙 方: 李定忠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 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 权、利关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 宁乡县新康西路 。2、工程名称: 二期一 7#、10#楼、 别墅 样板房装修工程。3、

2、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5、工期: 70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5 月 1 日。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 ,并承担相关费用。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21、指派

3、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

4、漆、墙漆)。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第四条 工期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 12 小时以上)。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

5、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 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

6、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4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

7、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 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 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 元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第二次付款:开工 50 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

8、总造价预留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 5%以外余款;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5第八条 违约责任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 2000 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 2000 元/天的违约金。九九九 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

9、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第十条 其他约定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 2 %向对方予以赔偿。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 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6第十一条 附则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 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甲 方: 乙 方:地 址: 家庭地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订日期: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