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费 总 则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
2、.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
3、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1.0.7 实物工作量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1.0.8 附加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
4、的个数,加上定值 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 1.2。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 2000m 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海拔高程 20003000m 为 1.1海拔高程 30013500m 为 1.2海拔高程 35014000m 为 1.3海拔高程 4001m 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 5%加收主体勘
5、察协调费。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 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 元/台班水文地质勘察 1680 元/台班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 4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
6、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 1.0.1 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14 公路工程勘察14.1 说 明14.1.1 本章为公路工程初测和定测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14.1.2 地质病害集中的山区公路、长大隧道及独立大桥梁,超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规程常规范围的工程勘察,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4.1.3 本收费标准中的 1:2000 地形图是按照宽度 0.4 公里计算收费的,采用航测时,宽度为 0.6 公里,超出的 0.2 公里,按照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另行计算收费。13.
7、1.4 公路工程勘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14.2 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14.2.1 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见表 11.7-114.2.2 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见表 11.7-314.3 公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公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 14.3-1收费基价 (万元)序号项目公路等级计费单位 I II III IV V高速 2.70 4.32 6.15 8.35 10.60一级 2.20 3.60 5.05 6.50 9.401初测二级 三级 1.10 1.75 2.40 3.55 5.00高速 3.00 4.65 6.75 9.40 11.
8、80一级 2.50 3.85 5.55 7.15 10.002定测二级 三级正线公里1.40 2.05 3.00 4.20 5.90公路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 14.3-2序号 项 目附加调整系数备 注1 一次勘察 0.8按初、定测收费基价之和计算收费2 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定测 0.6 按定测收费基价计算收费3正线长度在 30 公里以下的独立项目 1.54 桥梁、隧道 23一般互通式 25 立体交叉枢纽型互通式 34按相应路段主线长度计算收费设计费 总 则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
9、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1.0.5 基本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
10、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1.0.6 其他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
11、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
12、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级)0.85;较复杂(级)1.0;复杂(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3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 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1.0.10
13、 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1.0.11 单独委托工艺设计、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1.0.1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 1.11.4。根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1.0.13 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5%加收总体设计费。1.0.14
14、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工程设计协调费。1.0.15 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1.0.16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1.0.17 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
15、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1.0.18 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1.0.19 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1.0.20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 10 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 8 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
16、设计文件工本费。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1.0.21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 1.0.1 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交通运输工程设计6.1 交通运输工程范围 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城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6.2 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交通运输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 6.2-1设计阶段(%)工程类型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 45 55水运、索道工程 40 60城市道路 45 55城市交通工程地铁、轻轨 45 55民用机场工程 45 556.3 交通运输工程复杂程度 6.3.1 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 6.3-1等级 工 程 设 计 条 件级 1三级、四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道班房工程级1二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系统及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2城市街区道路、次干路工程级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2.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及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3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城市地铁、轻轨、广场、停车场工程;4客(货)运索道工程注:级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1.89;级工程中“序号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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