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沙青少年宫项目 勘察设计 招标 公告 - 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授权代表:高工 地址:广州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E 座 4 楼 邮政编码: 511455 电话: 39053083 传真: 3907818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梁 工 地址: 广州市天 河北路 663 号 8 栋 9 楼 、 邮政编码: 510630 电话: 18027260616 传真: 020-38731486 电子邮箱: 2 南沙青少年宫项目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2、,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南沙青少年宫项目 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 南沙区。 1.2.3 工程范围: 广州市南沙青少年宫占地面积 36816 ,总建筑面积 26500 ,其中,地上 5层面积共 21000 ,地下一层面积共 55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幢主体建筑大楼、户外活动场地、地下室、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及设备购置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改项目 【 2014】 3
3、82 号 。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6546.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人民币 1815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 、 方案设计(含规划和单体方案)及工程估算、方案修改、 初步设计、协助办理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基坑支护、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含网络、电话、电视、安防监控、门禁、会议、停车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各弱电智能系统)、周边道路及广场、节能、园林绿化、)、标识
4、系统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红线外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 编制工程概算及 施工图预算 、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 。 注释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4 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前期服务机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 ,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
5、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 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 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6、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 、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 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具备 设计资质 的 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 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 11 格式),明确约定联合
7、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 5)联合
8、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并提供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9、。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 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 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并提供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4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4 年 9 月 4 日至 2014 年 9 月 11 日的上午 9: 30 11: 30,下午 13: 30 15: 3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 , 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
10、提交下列资料: 1.5.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5.1.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3)一式二份。 1.5.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其它资料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 1.5.1.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核对)。 1.5.1.7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二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2 申请
11、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的CA USB Key 数字证书( 咨询 电话 95105813、 020-28866079),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 察 。 1.6.2 集合地点: 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
12、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 数、难度系数和附加 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570.4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85.6 万元,其中 30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
13、第 1 名的投标人 12 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名的投标人 4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8 名的投标人 2 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8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5 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 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 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值为 下浮 2
14、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 作量比例为 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 过 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 勘察 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 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值为 下浮 20%, 1.7.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5、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20 %(上下浮动不超 过 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包括套打地形图等项目涉及所有测绘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 。 1.7.5 本项目工程物探费用含在岩土工程勘探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费用包干)。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
16、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 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
17、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投标人自行通过 http:/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 1.9.6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18、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 大道 1 号 E 栋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053083 1.10.4 传真号码: 020-39078181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北路 663 号 8 栋 9 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730952 18027260616 1.11.
19、4 传真号码: 020-38731486 1.11.5 电子邮箱 :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667429 1.12.4 传真号码: 020-28667459 1.12.5 网址: http:/ 1.13 招标 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区 行政中心主楼 4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
20、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1.14.2 电话(手机) 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 1.14.5 网址: http:/ 7 附 件 1 投标申请表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21、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6 ISO9000 认证号、范围 17 简介(宜 300 字以内) 18 完成 本项目 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 200 字以内) 19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 14、 15 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 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8 附 件 3 投标申请表
22、 (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工龄 (年)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总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勘察审核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勘察审定人 注: 1、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 查询注册执业人员,
23、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2、上述专业负责人,如后未明确标注具体注册要求的,均须按照公告第 1.4.6 条规定执行。 3、本表的所有专业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总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所有人员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 或 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9 附 件 11(如果组成联合体,与投标书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
24、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我方 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 牵头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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