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减少施工用电的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保障用水、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特制定此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 XX 改 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参与单位及个人。3. 职责3.1 扩建指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3.1.1 负责用水用电设施的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审批各用水用电单位的接入方案。3.1.2 负责与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协议的谈判,对计量表进行编号、登记。3.1.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用水用电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量进行统筹安排
2、,并根据负荷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3.1.4 监督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进行考核。3.1.5 负责统计、管理各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量,经使用单位签字认可后将用水用电量报表提交规划财务部。3.1.6 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落实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的各项考核。3.2 监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3.2.1 主持召开协调会。3.2.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用电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3.2.3 监督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进行考核。3.2.4 配合扩建指挥部进行用水用电设施的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3.3 各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
3、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负责其施工队用水用电设施的装表计量和抄表,表计需经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每月 25 日将抄表情况报扩建指挥部,项目完工之后办理停水停电手续并核算完水电费之后计量装置方可拆除。4. 施工现场用水管理措施4.1 施工现场饮用水管理措施 4.1.1 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实施施工现场用水管理,若施工现场提供饮水场所,必须设专人供水,并有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茶炉和饮水处应有明显标牌,并注明责任人。 4.1.2 各施工单位负责生活区、办公区水的管理,尽量采用节水龙头,不能浪费。 4.1.3 扩建指挥部、监理不定期对个单
4、位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出现长流水现象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发现设施损坏及时修理。 4.2 施工用水管理措施 4.2.1 工程开工前,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地点的分布等情况,预测各单位和主要施工场所的水用量,合理布置给排水管网,并在主要用水场所加装水表。4.2.2 施工用水水源应与扩建指挥部、监理共同确定,所设置的供水管道的规格、取水点及设施和要求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规划的规定。 4.2.3 施工现场使用的引水管应与取水接头连接牢固,水管不应有破损、漏水现象。冬季施工应有防止供水设施冻结或冻坏跑水的措施。 4.2.4 各施工现场应采取切实措
5、施节约用水,并设专人负责生产用水的管理和检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不能修复的,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4.2.5 各施工单位负责水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修和月度生产用水的统计。 4.2.6 各施工单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强节约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杜绝浪费水现象的发生。4.3 施工项目有需要用水的责任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水节约和重复利用措施。凡具备经沉淀后可二次使用水的情况,也应充分利用之。各施工现场专管人员应对施工用水和现场饮用水的临时供水管线、供水设施进行经常巡检,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5.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措施5.1 施工现
6、场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师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根据施工组织总平面布置,主要机械设备的性能,主要施工区域的分布等情况,预测各单位和主要施工场所用电量,合理规划配电盘的布置,并在主要用电场所加装电表。确保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符合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的节电措施。 5.2 各施工单位专业电工负责配电盘的布置和有关线路的敷设,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最新要求,采用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严格执行“ 三级配电两级保 护” 的要求,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设警告标志,同时应设置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室外
7、放置的电盘及电动设备的电源开关应有规范的防漏电和防雨措施。 5.3 现场照明一般情况下采用电压为 220V,但下列情况应使用安全电压: 5.3.1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 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应采用 36V。5.3.2 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得超过 36V。 5.3.3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 V。 5.3.4 在特别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5.4 各单位在用电时还应注意以下安全事宜: 5.4.1 临时照明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常进行检查,检修灯具在确认停电后及时更换 。 5.4.2 对现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要经常进行检查、试验,
8、并做好记录,破损及失灵保护器应及时更换、检修 。 5.4.3 潮湿场所及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电源线不得有接点。5.4.4 现场使用的大、小配电箱内的开关、插座应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5.4.5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或作为它用。 5.4.6 生活区、办公区、工具室及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得私自乱接电源,宿舍内的照明功率不得超过 100W。 5.4.7 现场所用的照明及电动机械电源,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任意拉扯,应悬挂或加以保护 。 5.4.8 施工现场使用钢结构、移动办公室、工具室时,电源进线必须敷设绝缘套管,严禁电源线与房体接触,并设置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 4。 5.4.9
9、施工现场的大小配电箱应挂牌使用,标明使用单位负责人等。 5.4.10 在高压电线路附近作业及带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电气作业监护制度。 5.4.11 氧气、乙炔站及液化气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等必须选用防爆型照明。 5.4.12 施工电梯起重机械的活动电源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破损及时更换处理 。 5.4.13 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 5.4.14 在地面或其他表面使用的临时电源线、电焊线等必须绝缘良好,并有防砸压措施 。5.4.15 高压设备试验时应拉设警戒绳,并设专人监护 。 5.4.16 电焊机二次线必须用线鼻子压线,地线须用螺栓压接。
10、5.5 各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电能的节约: 5.5.1 在满足工程施工的条件下,尽量使用功率小的电气设备 。 5.5.2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充分利用白天进行施工。 5.5.3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二次加工。 5.5.4 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节约生产用电的方法。5.5.5 各种用电设备的及时停运。 5.5.6 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和利用,逐步淘汰陈旧且耗电量大的设备。 5.5.7 采取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加强对职工、分包队伍、临时工等人员节约和环境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5.5.8 电气工程处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和检查,发现设施损坏,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 5.5.9 扩建指挥部、监理在日常检查中应对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5.5.10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每月 25 日报扩建指挥部。 5.5.11 各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业电工负责供电线路的敷设和电器的管理与维修,并定期对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和避雷接地电阻进行监测并记录。6. 记录 6.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地极阻值探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等。6.2 电气作业人名单及上岗证。7. 检查与考核7.1 监理和扩建指挥部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的考核。监理和扩建指挥部必须深入工地监督检查施工用水用电情况,发现违
12、反本制度的现象应令其立即纠正,对情节严重者或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以处罚。7.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绝缘监督,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必须承担医药费和经济赔偿,罚款 20000 元并限期整改。7.3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工艺要求正确使用供电供水设施。如造成损坏(含电表、水表),应负责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罚款 500-10000 元并限期整改。7.4 施工单位应做好用电设备的防火措施。如发生火灾,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5 施工单位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用水用电设施的检修维护,定期组织自查,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如造成水量流失从而影响施工场地和文明施工或电气故障等,视情
13、节轻重每次给予 500-2000 元罚款。7.6 未经扩建指挥部批准,施工中造成施工用水管线损坏导致施工用水中断,对责任单位处以 500 元/小时的罚款,且责任单位还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7.7 未经扩建指挥部批准,施工中造成施工用电电源电缆损坏,对责任单位处以 5000 元的罚款,且责任单位还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7.8 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和扩建指挥部许可或未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擅自在级配电箱后搭接电线、在供水母管阀门后接水管者,每次罚款 2000 元并限期整改。7.9 施工单位的施工用水表和用电表如有损坏不能如实计量时应及时更换并报维护单位和扩建指挥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5000
14、元,并按最大月份用水用电量追加 1 个月的费用,并限期整改。7.10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中的技术规范,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8. 附则8.1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相关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 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8.3 本制度由扩建指挥部负责解释。附件1: 施工单位用(停)水、用( 停)电申请流程图附件2: 施工用电申请表附件3: 施工用水申请表附件4: 施工用电计费抄表卡附件5: 施工用水计费抄表卡附件 1:用水用电施工单位提交用水用电申请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执行施工用 ( 停 ) 水 、 用 ( 停 ) 电申请流程NYNY停水停电施工单位提交停水停电申请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执行NY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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