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械工程学院 2016 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转专业的学生符合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大教字200546 号)和关于做好 2016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及 2016 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专业考核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组长:蔡敢为 傅忠 副组长:耿葵花 王运东成员
2、: 陈远玲 黄振峰 黄伟 杨坚 黄豪中 莫以为 罗丛敏 贺德强 林义忠 黄大明 莫春兰 李俚 周清 蒲明辉 李兆军 秘书:黎雯丽2、申请对象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大教字200546 号)规定的 2014 级、2015 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生自愿申请,但在校期间只能根据规定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的机会,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本次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不管是否获得学校批准,在校期间不得再提出转专业申请。三、各专业可转出人数、转出条件、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1、各专业转出人数各专业最终可转出本专业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 8%,即2014 级 2015 级专业名称招生录取人数 可转
3、出人数 招生录取人数 可转出人数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0 2 85 2机械电子工程 80 4 150 7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50 2 55 2能源与动力工程 40 2 45 2车辆工程 50 3 50 3物流工程 40 2 55 3注:因入学后发现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而要求转专业的,不占用转出指标。2、转专业条件学生取得学籍后,一般应当在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完成学业。为了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和专业学习兴趣,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1)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获得的总学分数不少于原专业同学所修课程学分数的平均值,累计至每学年的夏季学
4、期末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 1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 85.0 分及以上,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现象的,可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其中:加权平均成绩申请转专业时可跨录取最低分数幅度备注85.088.0 2%88.090.0 4%90.092.0 7%92.094.0 10%94.0 及以上 不限表中加权平均成绩的区间取值时为向下包含,如85.088.0 为含 85.0 分,不含 88.0 分。3(2)学生可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或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当前就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专业(如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录取
5、的学生);(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确认的确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文件要求,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且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可在复学时按规定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其中:在役表现 申请转入专业的条件 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正常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88.090.0”档申请转入的专业优秀士兵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90.092.0”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可参照本办法第四
6、条(一)中加权成绩“94.0 及以上”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伍证2.休学证明材料3.受奖立功证明(以档案记载为准)4.新生复学按“正常”受理3、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转出资格的取得需在各系及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对申请人转出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最终认定。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本学院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请转入的专业及其所属学院;(2)各系、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获得转出机会的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并确定其申请转专业时可跨录取最低分数幅度,将审查结果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4(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
7、最终确定拟转出人选,并公示拟转出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出具同意转出证明;(4)申请人将本人的书面申请及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同意转出证明提交到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获得转入机会的申请人将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开出的接收证明提交给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5)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公布最终转出名单。四、各专业接收转入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1、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人数考虑本学院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本学院各专业 2016 年接收转入计划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 8%,具体如下:2014 级 2015 级专业名称 招生录取人数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8、招生录取人数接收转入计划人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0 11 85 8机械电子工程 80 3 150 7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50 1 55 2能源与动力工程 40 0 45 0车辆工程 50 0 50 3物流工程 40 2 55 3注:最终可接收专业人数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后公布。2、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1)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大学 2016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教字20161 号)的相关规定,并提出转入申请。(2)其他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53、转入考核办法(1)学生申请及申请资格审
9、查。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及学生所在学院意见,本院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2)组织面试考核。各系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公布,面试内容为转专业学生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可为高考情况、原来就读专业及学习情况、兴趣与爱好、申请转专业的目的、未来的志向等)、专业考核小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等,参加面试的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3)结果评定。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的专业排名分,第一名记为 100 分,第二名记为 95
10、分,第三名记为 90 分,以此类推;二是学生的面试成绩;三是综合加分,综合加分的具体办法参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分数计算办法指导意见执行,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三个部分的总分做为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以考核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排名在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范围的为拟同意转入本学院的学生。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 60分者为不合格)无论排名顺序是否入围均不可以转入本学院。(4)公布名单。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机械工程学院2016 年 7 月 3 日6附件 1:广西大学 2016 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1、5 月 15 日-6 月 10 日 下发转专业工作通知文件,加强宣传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5 月 20 日-6 月 10 日 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 各学院5 月 20 日-5 月 27 日 学院确定 2014、2015 级专业实际能够接收转入人数,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各学院5 月 30 日-6 月 10 日 审核并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6 月 1 日-7 月 15 日组织好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同时督促承担本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外聘(含跨学院外聘)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各学院6 月 24 日以后 学生可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高考成绩情况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9 月 5 日前 核对课程、学分、成绩,如有疑问向学院书面提出。 转专业学生9 月 6 日前 公布各相关专业、年级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 各学院6 月 1 日-9 月 8 日 学生提交申请表,过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9 月 6 日-9 月 8 日 公布转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等 各学院9 月 8 日-9 月 11 日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 各学院9 月 13 日以前 公示期 3 天,13 日以前完成考核结果公示(包括学院网站公示) 各学院9 月 14 日 公示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各学院教务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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