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018 年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 2018 年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一、评估目的检查参评院校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二、评估范围2014 年获得授权的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1)。三、评估组织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 MTA 教指委”)组织实施,建立专项评估专家库,由全国 MTA
2、 教指委委员或相关专家组成评议专家组,开展通讯评议及相关工作。四、评估内容及合格标准此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2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围绕上述三方面考察重点,对 22 项具体指标进行详细评估(专项评估的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2)。根据评议结果,被评估单位指标“合格”项总数到达 60%(共 13项),则视为此次专项评估总体合格。五、评估方式1.专项评估采用自评、通讯评议、现场评估三种方式。2.单位自评。由各参评单位根据评估方案及各项指标要求独
3、立完成,给出各项指标“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出具自评报告书。3.通讯评议。由全国 MTA 教指委选聘 9 位同行专家独立完成。每项指标有 3 位及以上专家给予合格,视为该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根据通讯评议结果,被评估单位“合格”项达到 14 项,直接视为此次评估合格;通讯评议结果“合格”项低于 10 项的,直接视为被评估单位此次评估不合格;“合格”项介于 10-14 项(包括 10,不包括 14)的,则需要对被评估单位展开现场评估。4.现场评估。由全国 MTA 教指委委派 6 位同行专家,按照通讯评议标准和要求对各项指标进行独立评估。现场评估结果“合格”项达到 12 项,视为被
4、评估单位合格;“合格”项低于 12 项,则视为被评估单位此次评估不合格。3六、评估程序1.各参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评估准备,撰写评估材料,组织校内专家和相关负责人展开自评,编写自评报告书。自评结束后,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公开提交相关信息。2.全国 MTA 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详细评审参评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据评估方案和指标对参评单位提出评价意见。3.根据通讯评议结果,全国 MTA 教指委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实地考察名单,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4. 通讯评议和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MTA 教指委秘书处将向参评院校分别反馈此次评估
5、基本结果,以及评审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参评院校如有异议,可以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全国 MTA 教指委提出异议申诉及详细证明材料等。5.召开全国 MTA 教指委全体会议,审定通讯评议和现场评估结果,讨论处理相关参评院校提交的评估结果异议申诉,将最终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并向提出异议的院校反馈教指委会议审议的最终结果。七、评估安排41. 2018 年 1 月4 月:全国 MTA 教指委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到各参评单位。2. 2018 年 5 月 1 日-6 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对专项评估方案进行修改。3.
6、2018 年 5 月 6 日6 月 20 日:各参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之前将授权单位自评报告(附件 3)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并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向社会公开。同时将自评报告(附件 3)、自评表(附件 4)、相关评估材料(附件 5)纸质版(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全国 MTA 教指委秘书处。4. 2018 年 6 月 20 日6 月 30 日:全国 MTA 教指委秘书处对评估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从建立的专项评估专家库中选聘专家,组成通讯评议专家组。5. 2018 年 7 月 1 日7 月 15 日:全国
7、 MTA 教指委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通讯评议。评议专家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上评议平台,并详细审阅参评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通讯评议。6. 2018 年 7 月 16 日7 月 20 日:由全国 MTA 教指委秘书处根据通讯评议结果提出现场评估单位名单和考察方案,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后统一安排。57. 2018 年 7 月 21 日7 月 29 日:完成现场评估。8. 2018 年 7 月 30 日8 月 12 日:将通讯评议和现场评估结果反馈给参评院校。院校如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 8 月 13 日前将存在异议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等内容反馈给全国 MTA 教指委秘书处
8、。9. 全国 MTA 教指委组织会议,审定通讯评议和现场评估结果,以及部分院校可能存在的异议申诉。最后将评估结果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之前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本次评估对保证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提升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专业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未按照指定时间上传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合格评估,按不合格认定。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全国 MTA 教指委将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在评估过
9、程中有请示事项或咨询问题的,可与全国 MTA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妥艳媜,联系电话:022-88293378,邮箱:。附件:1. 参加专项评估单位名单62.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专项评估指标体系3. 授权点单位自评报告4. 授权点单位自评表5. 评估所需上报的材料7附件 1:参加专项评估单位名单序号 参加专项评估单位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 天津财经大学3 河北大学4 内蒙古师范大学5 大连外国语大学6 吉林师范大学7 牡丹江师范学院8 上海师范大学9 江西师范大学10 曲阜师范大学11 信阳师范学院12 华南师范大学13 海南大学14 四川农业大学15 贵州师范大学16 江西科
10、技师范大学17 宁波大学8附件 2: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一、 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 号)要求制订。2.本评估指标体系由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3.本评估指标体系适用于所有 2014 年获得授权的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 此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
11、、学风教育)等。围绕上述考察重点,深化了 20 项具体指标。5.本评估指标体系遵照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1134 号)、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制定。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说明1.评估内容:近四年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情况。2.评估项目:设 4 个一级指标,22 个二级指标。3.评估标准:通过专家的通讯评议或现场评估,被评估单位 22项二级评估指标的“合格 ”项数量到达 60%(共 13 项),则视为此次专项评估总体合格。4.其他事项:接受专项评估的学位授权点院校,所提供的有关数据及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相关指标项按照“不合格”
12、项进行处理。9三、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评估结果A(合格项)/B(有缺陷项)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要点 合格标准单位自评专家评议1 项目定位 市场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符合MTA 指导性培养方案 要求;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适应国家和区域旅游发展需求;体现学术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2项目特色特色方向明确,具有改革或创新发挥本校学科优势;体现国家或学校所在地区旅游发展的独特需要,凸显在某些领域对接特定市场和服务对象的差异化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国际化特色;在教学及管理方面具有创新。3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及区域旅游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人才培养方案定位和目标明确且符合MTA 指导性培养方案;满足我国旅游发展对应用
13、型人才的需求且注重对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有相应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和考评制度。1.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4 政策支持学校重视 MTA 教育,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与学校培养能力相适应的招生名额保障;为 MTA 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支持 MTA 师资队伍建设,将 MTA 教学计入教师工作量并提供合理的课酬;为 MTA 教育发展提供合理、充足的经费支持。5 师资配备有稳定的、足够数量的由学界和业界共同组成的教师队伍,实施双导师制核心课程每门课程配备 2 名任课教师;授课的总学时中,业界教师课时量需占 30%以上,核心课程和方向必修课占 20%以上;原则上业
14、界教师(含硕士生导师)占 MTA 教师总数的 30%以上;实施双导师制,有足够数量可供学生选择的学界和业界导师,业界导师实质性地参与到论文指导过程中,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 1 位业界导师。6师资水平学界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业界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业影响力学界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 60%;50% 以上的学界教师中应具有较高的应用研究水平、实践经验和社会服务能力(含参与实际业务部门的相关咨询课题者、企业兼职及培训师等);业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学位或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业界教师还应具有一定的教学和培训经验,作为研究生导师则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
15、较高的10理论研究能力。7师资培训具备完善的 MTA教师培训机制近 4 年内,每年均有 2 名以上 MTA 教师参加 MTA 教指委组织的培训、国内外相关进修或其他相关培训;教师积极参加 MTA 教学会议、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发表 MTA 相关教学论文。8教学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学办公场地、实验室和完善的网络设施拥有与 MTA 研究生规模相适应的多媒体教室;拥有设备齐全的 MTA 案例教室和学习讨论室;拥有足够数量的专业图书资料和阅览室;具有足够的MTA 教学管理机构专用办公场地;有独立的 MTA 网站或主网站中有独立的模块,且能够利用互联网媒体平台进行有效宣传和服务;提供便捷的校园网络服务。2
16、.师资队伍与教学资源9教学资源具有一定数量的实践基地和教学案例具有 5 家以上有合作协议的实践基地,并有实践教学活动和记录;MTA 核心课程的实践教学案例每门应不少于 3 个;每门核心课程具有本校老师所开发的教学案例 2 项,或具有本校老师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级别的奖励的MTA 教学案例,或具有本校老师在国内外取得较大反响的 MTA 教学案例,或具有本校老师正式立项的 MTA 教学案例项目。10招生选拔具有一整套完善科学的 MTA 学生招生选拔机制制定了专门的MTA 招生选拔办法 ;有专人负责招生选拔工作;严格审核报考及入学资格;招生选拔工作流程规范;具有有效资源进行招生宣传,有稳定、优质的招生宣
17、传渠道。11生源质量招生录取数量和考生质量不断提高,生源选择余地渐大近 4 年 MTA 招生录取数量和考生质量稳步增长,综合素养满足 MTA 招生的既定目标和招生条件;生源结构合理且选择余地较大,较为充分的满足开班要求。12课程教学课程设置合理,符合专业培养方向的要求;核心课程开设齐备且教学内容丰富,有足够和多样的专业方向课课程设置符合MTA 指导性培养方案 的要求,并体现学校优势和学科特色;核心课程开设齐备,教学内容设计合理清晰,理论讲授与案例研讨密切结合,有丰富的理论参考教学资料和实践案例教学资源;专业方向课的备选课程应有明确的数量和学分说明,每个培养方向的课程备选应不少于4 门,任课教师应有两名以上的备选;针对 MTA 学员提供一定数量的跨专业选修课程及研修讲座的选择。3.人才培养与教学管理1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门数多、分类细,学生实习时间充足学生所接受的实践训练形式不得少于 3 种(课堂案例研讨、案例撰写、商业模拟训练、实践调研与考察、专业实习、专业实训以及所在培养单位认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实践训练活动);每名学生所参与的实践训练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 1/2,参加的实践项目学习不应少于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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