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第1页,培训内容,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讲解获证企业就生产许可管理的相关事项,包括:1. 年度自查相关规定;2. 委托加工相关规定;3. 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4. 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5. 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6. 证书遗失相关规定;7. 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2页,1.正确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2.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生产许可管理的能力,培训目的,第3页,培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第4页,主要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
2、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第5页,法律法规,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8.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第6页,年度自查相关规定,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7页,年度自查相关规定,年审时间要求: 每届满1年(以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起算)的 前1个月内向应当向当地技术监督局许可证
3、办 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获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下一年度提交 自查报告。,第8页,年度自查相关规定,年审自查所需资料:1. 企业自查申报表(一式两份);2.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自查情况记录部分);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需提交原件核对);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5.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获证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第9页,年审自查所需资料:6.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正本副本;一式两份7.自查表、委托书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年度自查相关规定,第1
4、0页,证书的领取: 自上交资料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后,到当地局取回证书,年度自查相关规定,第11页,委托加工相关规定,一.办理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二.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省内生产企业间(注: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第12页,委托加工相关规定,三.办理条件(一)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注: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且按规定进行年审);(二)被委托企业取得了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三)委托加工产品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第13页,委托加工相关规
5、定,三.办理条件(四)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应明确委托加工产品全部由委托企业负责销售,并且需经公证部门公证);(五)委托加工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14页,委托加工相关规定,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 备案申请书(一式四份);(二)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各四份,需提交原件核对);(三)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一式四份, 加工合同应明确全部产品由委托方销售, 并且经公证部门公证,需提交原件核对);(四)被委托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四份,需提交原件核对);,第15页,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
6、料:(五)委托加工产品标注的样式(四份):1.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相同产品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第16页,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2.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7、份证件复印件(四份);,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第17页,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七)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四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第18页,五、办理程序(一)申请。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地市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地市局提交被委托方所在地地市局已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材料。(二)接收。备案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办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接收
8、材料回执;申请事项不属于备案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不予接收申请材料。,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第19页,五、办理程序(三)备案。接收申请材料的,办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核实申请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四)委托加工备案材料由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各保留一份,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所在地地市局分别归档一份。,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第20页,证书内容: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4
9、.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应当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1页,证书编号方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采用大写汉语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XK-。 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代表行业 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编号,后 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2页,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证书和标志使用管
10、理规定,第23页,标志式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4页,标志式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5页,标志式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6页,标识要求:1.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2.根据产品特点难以标注的裸装产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3.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在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7页,标识要求:4.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
11、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5.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内容,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8页,标识要求:6.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7.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29页,标识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
12、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 证书、标志和编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生产许 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第30页,法规要求:1.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 ;2.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变化,第31页,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
13、理规定-企业名称变化,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未进行改制重组;2、企业厂址、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3、企业原营业执照已注销。,第32页,需提交的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3份;2、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3份;3、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证明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原单位于(时间)已更名为单位,原营业执照已注销。);4、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份),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变化,第33页,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6、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
14、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二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变化,第34页,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是指企业住所迁移或生产地址所在地因区域划分、调整的名称变更,企业生产地址未发生迁移的;2、企业生产地址发生迁移的应申请生产许可证迁址。,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第35页,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 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二份);2.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二份, 需提交原件核对);4.生产许可证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 及复印件(三份);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第36页,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省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并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3.审批。自受理之日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变更决定。符合补领条件的,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新证书(有效期不变);不符合变更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变更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住所、生产
16、地址名称变更,第37页,企业获证后,增项、迁址、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当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况时,需重新核查和检验。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同前述的发(换)生产许可证要求。1、增项,包括增单元、增生产线、增规格、升级、增所属单位等;2、迁址,指企业获证后生产地址发生迁移;3、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包括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技术和检验手段发生较大变化等。,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38页,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3.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17、);4.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需提交省级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生产许可证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及复印件(三份)。,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39页,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7.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三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企业相关条件发
18、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0页,-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领许可证1.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填写申请书,集团公司申请书封面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分公司申请书封面应加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公章(各三份);2.集团公司出具的与所属分公司关系证明原件(三份,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3.集团公司和所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1页,-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领许可证4.根据申请类别,按第(一)项至第(五)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5.企业法人在其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机
19、关管辖区域外设点生产的,属设立分支机构,按第1-4点要求上报申请材料;6.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加所属分公司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按第1-4点要求提交材料;,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2页,-与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按 “集团公司与所属分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第1-4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3页,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应前往省局行政办事窗口提交材料。(二)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
20、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退回申请材料,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4页,办理程序:(三)核查审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核查合格的,审查组对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5页,办理程序:(四)审批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产品检验所需时间,包括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及异议处理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自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工业产
21、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6页,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现场核查审查费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收费标准:每家企业每次申请一个发证产品单元收取2200元,同一家企业每次申请同类产品,每增加一个发证产品单元加收440元。,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7页,收费标准及依据 :(二)产品检测费由申请人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
22、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1500号)的规定支付给检验机构。除上述费用外,不收取公告等其它费用。,企业相关条件发生变化后管理规定-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范围 发生变化,第48页,法规要求:1.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换证申请。,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49页,需提交的资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申请人有一个以上生产厂点或车间,即同一工商管理行政区域内一企多厂点的,需在申请书四、六部分“使用场所”填写对应的厂点或车间名称,同时按实产品施细则规定填写并提交补充表格);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
23、营范围应当包括生产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50页,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4.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产品,需提交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和被委托人身,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51页,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7.生产许可证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及复印件(三份)8.法定代表人/负
24、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获证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52页,需提交的资料:9.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53页,办理程序:与初次领证相同;,证书到期换证的相关规定,第54页,法规要求: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55页,应提交的资料:1.全
25、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3份;2.企业遗失声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企业应在中国质量报或当地省级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登报标准格式如下: XX公司的XX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明细)遗失,证书编号:XK*,发证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声明作废。,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56页,办理程序:3、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交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5、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获证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
26、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6、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57页,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通知、不予受理通知,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退回全部申请材料,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58页,办理程序:3.审批。省质监局自受理之日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补
27、领决定。符合补领条件的,自作出补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新证书(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补领条件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补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59页,办理程序:3.审批。省质监局自受理之日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补领决定。符合补领条件的,自作出补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新证书(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补领条件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补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证书遗失相关规定,第60页,-无证生产情况: 1、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 2、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3、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
28、的产品; -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 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1页,-生产条件发生变化: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 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3、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 关手续; -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 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2页,-企业名称发生变更:1
29、、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 办理相关手续;3、处罚: -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 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 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3页,-未按规定进行生产许可标识: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 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2、处罚: -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 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4
30、页,-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1、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 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2、处罚: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5页,-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 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 期改正;2、处罚: -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 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6页,-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
31、可证证书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 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7页,-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 财物的,责令改正; -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 上20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 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8页,-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1、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号的,责令改正;2、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
3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69页,-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 证的;处罚: -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 下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 规定作出处理: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 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 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70页,-未按规定年审自查: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定期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 管部门提交报告的;2、处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71页,-产品抽查不合格: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2、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3、处罚: -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第72页,谢谢大家!,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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