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制,主讲人:叶美萍 部门:教研一部 邮箱: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报表;(国税发【2009】79号)备案事项相关资料;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申报表主要逻辑关系及基本结构,
2、一、主要逻辑关系 主要反映主表相应行次与附表一至附表六相应行次的逻辑关系,附表三相应行次与附表五至附表十一相应行次的逻辑关系。 二、本表基本结构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二)表体项目(四部分) 利润总额的计算(1至13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4行至25行)、应纳税额计算(26行至40行)、附列资料(41行42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申报表结构,1.利润总额(13行)=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税金-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纳税调整后所得(23行)=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3.境
3、内应纳税所得额(25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4.境内应纳税额(30行)=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5%(26行)-减免所得税额(28行)-抵免所得税额(29行)5.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3行)=境内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6.汇算清缴: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4行)总分机构的汇总纳税和母子公司的合并纳税(国税发【2008】28号、财税【2008】119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一、第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 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注意:销售(营业)收入合计=营业收入合计+视同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二、第2行“营业成本”,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三、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四、第4行“销
5、售(营业)费用”: 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五、第5行“管理费用”: 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六、第6行“财务费用”: 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七、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八、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如为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九、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十、第10行“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十一、第11行“营业外收入”,1.固定资产盘盈;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5.罚款净收入; 6.债务重组收益 7.政府补助收入 8.捐赠收入 9.其他,国家税务总
7、局扬州进修学院,十二、第12行“营业外支出”:,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罚款支出 6.非常损失 7.捐赠支出 8.其他,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十三、第13行“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附表三),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收入类调整项目,1.视同销售
8、收入(条例第25条、国税函2008828号)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25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国税函2008828号: 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不视同销售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视同销售应区分不同情况确认收入。(条例13条、国税函【2010】148号) 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
9、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机电有限公司以自产的机电产品换入关联企业蓝天商贸公司的一项专利,库存商品的成本为6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100万元。蓝天商贸公司该专利的原价150万元,累计摊销40万元,双方协议价117万元。假定交易过程中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接受捐赠收入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将接受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核算,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8年接受远洋公司捐赠的一
10、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 000元,本厂支付现金2000元运抵企业。,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若集虹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0.2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0 银行存款 0.2,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3.不符合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填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国税函2008875号),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
11、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国税函【2010】56号 新营业税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 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4.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 填报纳税人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但按照税收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条例第九条、国税函【2008】875号,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008年年初企业销售大型产品,约定5年中每年年末收取200万元,总价款1000万元,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00万元。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如果愿意一次支付货款,只需付800万元即可。假设计算得出将名义金额折现为当前
13、售价的利率为8%。(增值税单独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8年1月支付价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 B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2900万元、盈余公积160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000万元。 (假定该时点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集虹取得
14、B公司的股权后,能够对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确认为投资损失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应分享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的金额。本行根据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分析填列。,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008年,由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集虹公司投资的B公司的净亏损600万元。集虹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失为180万元。 借:投资收益 1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80,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7.一般重组
15、条例75条 财税200959号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一般重组处理,导致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8.特殊重组: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特殊重组处理,导致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009年6月30日,集虹公司向同一集团内的Q公司收购其持有的S公司10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S公司实施控制,合并后S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两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S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为4404万元。集虹公司的净资产6000万元,其中:股
16、本4000万元,盈余公积1400万元,资本公积55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集虹公司向Q公司支付的对价如下:现金3431万元,产成品成本1000万元,公允价值1400万元;旧设备原价800万元,累计折旧400万元,公允价值500万元,自建房屋原价900万元,累计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7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不考虑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会计处理:该业务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17、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借:长期股权投资S公司 4404 累计折旧 7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50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50 贷: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 固定资产设备 800 固定资产房屋 9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额 35 银行存款 3431,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税务处理:以非现金资产换取股权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应调增所得=(1400-1000)+(500-400)+(700-6
18、00-35)=565(万元) (附表3)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3431+(1400+238)+500+700=6269(万元)(附表11),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以及会计与税收差异。(财税200780号),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8年12月8日, 购入甲股票100万股,市价5.8元,交易费用为5万元,12月31日,市价为6.02元。2009年4月3日按每股6元出售,支付费用5万元。集虹公司将此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
19、修学院,(1)2008年12月8日, 购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80 投资收益 5 贷:银行存款 585(2)2008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 贷:本年利润 22,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3)2009年4月 借:银行存款 59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2 贷:投资收益 -7,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为递延收益,税收处理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数额。,收入类调
20、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7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请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本公司于2008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拨款120万元。 2007年12月15日,主管部门批准了集虹公司的申请,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万元购置一台用于开发的机器设备,预计该设备可使用2年,结项验收支付60万元(如果不能通过验收,则不支付第二笔款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3.不征税收入(税法第7条、条例2
21、6条、财税2008151号) (一)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3.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
22、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1.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对企业依照法律、
23、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 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
24、院,14.免税收入(税法26条、条例8285条)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费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财税2009123号、财税2009122号)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
25、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财税200968号对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不计入其应征企业所得税收入:1.期货交易所按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15%和交易手续费的3%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2.期货公司按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上缴的期货保障基金收入;3.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4.期货公司破产清算所得;5.捐赠所得。对期货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
26、买国债、中央银行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5.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财税【2010】4
27、号,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6.减免税项目所得(税法27条、条例8690条)(1)农林牧渔项目(财税2008149号)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内陆养殖(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项目(财税2008116号、财税200846、国税发200980号事前备案)(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国税函2009212号 符合以下条件:居民企业、规定的范围、科技部门认定、商务部门认定 计算方法:
28、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事前备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注意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8年应税项目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收入为1000万元(第一年取得该项目收入);应税项目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成本为500万元;管理
29、费用12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环境保护项目所得应单独计算=1000-500-12001000(9000+1000)=380(万元)应税项目的所得额=9000-4500-12009000(9000+1000)=2420(万元)其中:“12009000(9000+1000)”是应税项目分摊的期间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注意二:国税函【2009】255号,将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型,分为审批类和备案类。 由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 1.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 2.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新企业所得税法第
30、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 4.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项目分为事前备案项目和事后备案项目 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的,为事前备案项目;纳税人可自行享受税收优惠,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的,为事后备案事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法31条、条例97条)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
31、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财税200731号、国税发200987号 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收入类调整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条例34条) 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
32、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改委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福利费用 企业发
33、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93号) 企业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包括的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以前的财务规定进行调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2.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3.对于企业给职
34、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4.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工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5.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通知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
35、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财建2006317号)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 财税20081号 技术先进型
36、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8%的准予扣除 财税【2009】63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条例43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条例44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
37、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国税函200998号 新老合并 财税200972号: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企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调整项目,捐赠支出(税法第9条、财税2008160号、财税2009124号 )捐赠资金用途(性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具体范围包括:(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
38、公共和福利事业。,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捐赠途径: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公益性社会团体(财税【2010】45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指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需要认定)公益性社会团体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 民发2009100号 财税200985号、财税201069号(资格、名单、票据)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 财税【2010】37号 财税【2010】97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标准(标准):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关于2010
39、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企业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财企200395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项目调整,6.利息支出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条例37条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条例38条 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国税函【2009】777号 财税【2008】121号 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
40、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312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条例第35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条例第36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
41、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扣除类项目调整,加计扣除 (1)企业为“三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
42、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税法第30条、条例95和96条、财企2007194号、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税发2008116号) 思考:亏损企业也可加计扣除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项目; 具体列举了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八类费用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财
43、税200970号 (事前备案) 注意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四个) 注意政策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时间 注意按时办理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3)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财税200923号 财税【2010】84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资产类调整项目,财产损失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财产损失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金额。财税200957号、国税发200988号、国税函【2009】772号,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企业以前年度(包括
44、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集虹公司2007年未申请资产损失的扣除,汇缴时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2010年6月30日,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追补审批2007年资产损失300万元,则其2007年度实际多缴了税款?万元。如何处理?集虹公司2007年亏损100万元,2009年度追补审批2007年资产损
45、失300万元后,则新增亏损300万元,形成亏损400万元。如2008年实际利润200万元,已弥补亏损100万元,缴纳所得税25万元(10025%),那么,2008年由于追补弥补亏损的原因,实际缴纳所得税款应为? ,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 (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老资产可作新调整 国税函200998号 ) (1)固定资产残值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2)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火车、轮船、飞机、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火车、轮船、飞机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在确定折旧年限上的自主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折旧年限的权力,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事前备案)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4)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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