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口县 2012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录原则,经河口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14 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略)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2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年龄 35 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详见 河口县 2012 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政治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合作意识强。(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四、招聘时间、地点、方式1、招聘时间: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2、招聘地点: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3、招聘方式:(1)、考生报名:考生
3、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相关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2)、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3)、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 100 分, 60 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
4、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5)、成绩公示:经考试考核后,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五、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核)和办理录用手续(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待毕业时,由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到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
5、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二)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 40 号文件进 行管理。(三)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五)凡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六、纪律与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七、本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河口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451093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