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二稿)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 号) 、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鲁人发200778 号) 、 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人发2007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
2、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三、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下列人员不准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21、近两年师德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2、休病假超过一年以上且本学期仍未上班的;3、停薪留职一年以上,本学期仍未上班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四、岗位设置情况我校为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的中等职业学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
3、是教师系列。根据烟人社办发201063 号文件关于核准烟台职业学院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我校核准设置的岗位总数为 271 个,其中管理岗位27 个、专业技术岗位 232 个、工勤技能岗位 12 个,具体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岗位工作情况如下:(一) 、管理岗位 27 个。五级职员 1 个,六级职员 3 个,七级职员 15 个,八级职员 8。(二) 、专业技术岗位 232 个。1、中专教师岗位 196 个。高级岗位 58 个:五级 11 个,六级 24 个,七级 23 个。中级岗位 99 个:八级 30 个,九级 39 个,十级 30 个。初级岗位 39 个:十
4、一级 20,十二级 19 个。2、辅助系列岗位 36 个。高级岗位 8 个:六级 4 个,七级 4 个。中级岗位 18 个:八级 6 个,九级 7 个,十级 5 个。初级岗位 10 个:十一级 7 个,十二级 3 个。3、特设岗位 3 个:教授岗位(四级)2 个,高级研究员(四级)1 个。3(三) 、工勤技能岗位 12 个。技术工岗位 12 个:三级 3 个,四级 4 个,五级 5 个。(四)岗位工资岗位 等级 岗位工资 岗位 等级 岗位工资四级 1420 五级 1045五级 1180 六级 850六级 1040 七级 720专业技术高级七级 930 八级 640八级 780 九级 590九级
5、 730管理岗位十级 550专业技术中级十级 680 三级 615十一级 620 四级 575专业技术初级 十二级 590工勤技能岗位五级 545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各类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用。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4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1、五级管理岗位,须在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 2 年以上;2
6、、六级管理岗位,须在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3、七级管理岗位,须在八级管理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4、八级管理岗位,须在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5、九级管理岗位,须在十级管理岗位上工作 1 年以上;6、十级管理岗位,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七(高) 、十(中) 、十二(初)级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相应的执业资格。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下列任职条件。1、五级岗位:在六级岗位任职 5 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 12 年以上;2、
7、六级岗位:在七级岗位任职 7 年以上;3、七级岗位:具备高级任职资格;4、八级岗位:在九级岗位任职 2 年以上或在十级岗位任职 5 年以上;5、九级岗位:在十级岗位任职 3 年以上;6、十级岗位:具备中级任职资格;7、十一级岗位:在十二级岗位任职 2 年以上;8、十二级岗位:应具备初级 任职资格条件。5(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三级技术工岗位:在中级工岗位工作满 5 年,通过考核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和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2、四级技术工岗位:在初级工岗位工作满 5 年,通过考核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和履
8、行本岗位工作职责;3、五级技术工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取得初级工资格证书,能胜任和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六、岗位竞聘的程序及办法(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代会(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单位组织实施。(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 9 人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俞守能副组长:车培忠组员:李吉成 由宝昌 教师代表 5 人(人文、理工、食品与葡萄酒、海洋、商学院各 1 人)6工作小组成员应通过教代会(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三)组织岗位竞聘1、公布竞聘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
9、资待遇等事项;2、个人报名;3、单位竞聘工作小组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4、工作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根据上级首评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结合本校现有人员、岗位结构实际情况,我校首次岗位申报、评聘,原则上按任职年限进行排序,在职龄相同的情况下按工龄排序,在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年龄排序。5、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6、对岗位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7、对拟聘人员,学校法定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四)上报备案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学校填写烟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 ,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七、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首次聘期为 1 年,期满后重新竞聘上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聘期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