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进货检验管理规范编 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8-07-01 发布 2018-07-01 实施文件编号 RC/QW-JS-版本/状态 A/0进货检验管理规程编号: RC/QW-JS-1 目的1.1 为了强化材料质量管理,保证材料从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到使用的全过程中质量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实现材料的从购进到用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整个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用材准确无误,特制定本进货检验、管理规范。1.2 本管理程序文件衣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质保手册编制而成。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用材料、标准件的材料验收检验使用,保管等管理。3 职责
2、3.1 生产部根据图样要求负责编制的产品材料及外购件计划,对特殊订货提出相关的技术要求。3.2 采购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和材料验收、贮存、保管、发放、回收等管理工作。3.3 质检员负责采购材料的检验工作。3.4 材料负责人负责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材料检验工作。4 管理内容4.1 材料的计划4.1.1 材料计划员根据生产计划、预算书和库存报表进行材料的库评,做出材料的申请计划,经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4.1.2 材料计划员在材料计划中要明确外购的规格、型号、材质(牌号)生产标准及数量等要求。4.2 材料采购4.2.1 采购员是所购材料的第一责任者,对材料的质量负主要责任。4.2.2 采购
3、员必须明确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牌号)以及相关标准,并熟悉有关技术质量要求。4.2.3 采购合同中必须注明材料的验收标准以及技术质量要求,应明确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责任。4.2.4 采购合同要送交材料负责人进行审核,材料负责人根据采购合同内容编写有关技术质量说明和要求。4.2.5 采购原要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合格分供方签订采购合同。4.3 分供方的评定4.3.1 采购应选择合格的分供方,所选择的分供方必须具备有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合同、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能力。4.3.2 分供方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可以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以及其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的资料。4.3.3 对分供方应进行质量保证能力
4、的评定。评定结果做好记录,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4.4 材料的代用4.4.1 材料计划员在材料库平时进行材料代用时,应填写“材料代用申请单”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设计单位(部门)同意,由材料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购买。4.4.2 采购员在采购时,如果实际材料与所需材料不符,需代用时,须经材料责任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购进。4.4.3 材料责任人批准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时,应先征得设计单位(部门)的同意。4.4.4 材料变更内容由材料责任人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4.4.5 材料责任人负责建立材料变更台帐,做好记录,对变更资料入档保存。4.5 材料的检验及验收4.5.1 材料到货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保管员,并提
5、交材料质量证明书(下简称材质书) 、合格证等有关资料。4.5.2 保管员将资料核查后,填写“材料验收通知单”同有关资料一同转交给检验员。4.5.3 保管员用必要的测量工具对材料的长度、宽度及厚度进行查验,核实数量、重量和规格、型号以及标记,做好记录。4.5.4 检验员根据有关图纸、标准的要求,运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对所购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地检验。4.5.5 材质书或合格证等内容必须齐全、清晰,且符合有关图纸或标准的要求,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章。4.5.6 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4.5.7 材质
6、书和合格证注明的数量不小于相应实物数量,材料实物所表明的规格、牌号、型号、炉批号等有关标记要清晰可辨认,且与材质书或合格证上注明的一致。4.5.8 材料的外观质量以及几何尺寸符合有关图纸、标准要求4.5.9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放入不合格区,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不合格的坚决拒绝验收。4.6 材料的复验4.6.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要进行材料复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境外材料;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采购的第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用类锻件:用于制造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型不锈钢开平板:4.6.2 焊接材料复验见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7、 。4.6.3 对于新分供方第一次供货的材料应进行相关项目的复验。4.7 外协(购)件的验收4.7.1 外协(购)件指人孔、法兰、阀门、螺栓等受压元件及配件。4.7.2 外协(购)件到货后,保管员应及时填写“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将资料一起交检验员。4.7.3 报检员应对实物的规格、型号、牌号进行核实。4.7.4 检验员所进外协(购)件依据相关图纸及标准的要求进行认真的验收。4.7.5 外协(购)件必须随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内容符合有关图纸及标准的要求。上面的必须盖有分供方的质量检验章。4.7.6 外协(购)件外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以及产品标识等检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图纸及标准的要求。4.8 验收
8、资料的管理4.8.1 检验员在材料验收完后,填写“材料检验记录卡”有关内容,并同相关资料转交材料责任人审核。4.8.2 材料责任人审核确认合格的材料,由检验员填写“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 ,经材料责任人确认后下发保管员,另一联入档保存。4.8.3 钢板、钢管的材质书由检验员分类入档保存。4.8.4 外协(购)件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返给保管员保存,并在领用时随实物发放。4.8.5 检验员应分类建立材料检验台帐,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牌号、生产批号、材质书号、进货时间、数量等做好记录。4.8.6 保管员对“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确认合格的材料办理入库手续。4.9 材料的标识4.9.1 检验合格的
9、材料在入库时必须进行标识,以防止材料的误用,保证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4.9.2 保管员按材料责任人确定的标记,将检验合格的材料进行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材料的牌号、规格型号、标准号、标记移植号、检验确认印记等。4.9.3 标记移植号由材料的类别名称代名、入库年份号、月份号和编号组成。具体组成如下:X X X当月入库编号入库月份 入库年份4.9.4 材料检验记录须有检验员、材料责任人签字确认。4.9.5 入孔、法兰、螺栓等受压元件的标识按库房保管有挂要求执行,做到材质、规格、数量清晰。4.9.6 焊条、焊丝、焊剂贴(挂)标签(牌) 。4.10 材料的保管4.10.1 材料的保管应遵循分类存放,标
10、识清楚,谨防误用,加强养护,防止材料因被锈蚀。污染等原因而使质量下降的原则。4.10.2 材料存放的场地应划分为“待检区” 、 “合格区” 、 “不合格区”三个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记。4.10.3 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应设专门场地存放,下面垫木头或水泥块,避免碳钢的接触、污染。4.10.4 保管员应时常对材料进行检验,发现有混放以及其他问题应及时纠正。4.11 材料的发放和使用4.11.1 必须依据“领料单”进行领料。4.11.2 材料计划员根据领料单,作为领料依据。4.11.3 领料人员将领料单交保管员,由保管员给出材料责任人确认的材料标记移植号。4.11.4 保管员发料时要认真查看领料单和材质传
11、递卡,按其要求发放。发料前,要经检验员监督检查,以保证所发材料准确。4.11.5 材质传递卡上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签字,否则材料不能投入使用。4.11.6 人孔、法兰、阀门、螺栓等受压元件(配件)在发放时保管员要认真核对实物的规格、型号、材质(牌号) 、标准确保与领料单的要求一致。4.11.7 领料人员在材料领回后,将领料单送交质检员确认与图纸要求一致,并进行标记移植后,方可下料使用。4.11.8 余料必须标有移植号,不用的及时退回材料库,并需材料检验员确认。4.11.9 领用的材料应按材料的不同材质(牌号)规格分开堆放。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堆放符合有关要求,避免碳污染。零部件(配件)主要指以下材料:管板、线材、焊材、垫片、阀门、螺栓(母) 、填料及产品用电机、机械密封等。保管员将合格证随实物一同发给用料单位,并做好记录。质检员负责收集、汇总,存入产品档案。4.12 储存、保管顾客提供的材料应独立存放,并有与本厂库存区分的标记。保管员对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要建账、建卡。4.12.1 发放物资部材料的发放应根据技术部的图纸、生产部开具领料单。材料发放的其他规定按 4.11 条的要求执行。5 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程序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6 质量记录材料入库台账材料检验记录卡材料领用单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外包合格供方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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