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货运专线承包合同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经济效益、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物流优势,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共 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铁路专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独自拥有薛店(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线)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线路始发站为广东省各地车站,终到站为薛店(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线)。该线路货列车种为棚车和敞车。甲方同意将该铁路线承包乙方独家运营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使用费记取标准及结算方式:1、按每月实际车皮使用量记取:每车皮 元。2
2、、承包费用按月结算,当月费用于次月 15 日前对账确认并结清。三、广东省各地站铁路上所有手续及安全由乙方负责,货到站由乙方安排卸货,甲方协助并提供安全保证,防止第三人干扰卸货。保证乙方为独家合作承包人,不得再发包他人。协调沿途各铁路局关系,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承包经营继续使用该线路的,按本承包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个月赔偿乙方损失 元。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负责。四:承包用途:1、乙方承包期内是根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价格电【2016】41 号文执行本(承包合同)如因铁路运输政策变化,客观因素造成货源无法组织铁路运输,甲丶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2、在乙方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从事的经营为
3、合法经营,如果因乙方违法或经营不善而导致行政或司法查封,甲方依约收回使用权,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赔偿。五、甲方应提供乙方经营需要的库房、办公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费用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六、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指挥或甲方提供的设备问题导致的除外),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工商、税务、村 镇、合作单位、村民等外部关系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除向甲方支付铁路线使用费、其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水电费除外。八、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间,本单位及第三人不得向乙方收回
4、承包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但国家征用土地的,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的除外。九、甲方违反约定应按已收取款项的 30%承担违约金,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的 30%支付违约 金,并退还已收取费用的 20%作为损失补偿。乙方违反改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的 30%支付违约金。十、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对外经营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十一、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十二、如本合同有未完善部分,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