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个百分之百” 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应实现“ 工地周边 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 100%苫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 100%湿法作业”附件天津市建 设工程扬尘治理“ 五个百分之百”暂行标准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 实扬尘治理“ 五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 治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标准。一、编制目的为了更好地落实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 五个百分之百”进行了细化, 对各阶段的治理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其
2、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施工实际,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施工现场扬尘 防控工作,有效提高扬尘治理效果。二、总体要求和标准1.围挡工地周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置全封闭围挡。房屋建筑工地和地铁工地应采用实体围墙或钢结构架体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2.5 米;其他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采用彩钢板围挡,围挡与地面不得有空隙,高度不得小于 2.0 米。 围挡应稳固、安全、美观。2.裸土苫盖(1)土方、工程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 围挡 高度,并采取苫盖(苫盖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搭接长度应大于 10cm,并保持清 洁。 )或固化措施,必须达到控制扬尘效果。土方开挖阶段和配套施工阶段,当土体含水率达到 20
3、%以上时,土方可不苫盖。(2)土体苫盖达到 90%以上为 合格,不足 90%为苫盖不到位,不足 80%为苫盖不合格。(3)现场临时性晾晒堆土在一周内清运完成的,可暂不进行苫盖;堆土 时间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进行苫盖。(4)由于施工、材料倒运、车辆碾压等原因造成的苫盖破损、不严密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暂时未能恢复的部位不应大于全部土体面积的 20%。(5)严禁露天堆放砂子、水泥、石灰等易扬尘材料。3.车辆冲洗(1)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每个工地不得少于一套。施工单位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 员, 负责对驶出工地的所有物料运 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冲洗时间应在 1 分
4、钟以上,确保每 车必洗,达到 车辆无带泥上路的 标准(冬季施工除外)。(2)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4.路面硬化所有工程项目的出入口和现场道路,必 须全部实行混凝土硬化,并采取相应的洒水或喷淋降尘等措施(冬季无法洒水降尘时除外)。5.洒水喷淋(1)所有在施项目在必须配置雾炮降尘设备,工程 进行基础 施工等土方作业阶段、外檐装修阶段(石材切割等)、配套施工 阶段、重 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必须使用雾炮降尘设备。(2)主体施工阶段,应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洒水和喷淋的频次(遇污染严重天气时,应 加大喷淋频
5、次)。三、阶段工程治理标准和要求各阶段施工在严格达到上述总体要求和标准的基础上, 还应结 合作业实际, 进一步细化落实标准要求。1.桩基施工阶段(1)结合施工方案对现场进行分区域施工。作 业区域(包括 桩机施工区域、泥 浆池、材料中转区域、必要行车区域)应用钢管密目网搭 设临时隔离区,高度不得低于 1.2m。作业区域内可不进行苫盖,但必须洒水保持土体潮湿,避免扬尘;临时隔离区域外的非作 业区应进行全部苫盖。(2)主要行车道路必须铺装钢板,并及 时清理散落渣土。2.土方施工阶段(1)土方开挖阶段,应按照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步施工,对开挖区域(包括开挖部位、临时堆土区域、施工机械
6、必要的作 业运转 区域、机械临时休息区域等)和未开挖区域(包括未开挖部位、长 期堆土区域、机械休息区等)采用搭设钢管或拉设警戒带进行有效隔离。基坑内开挖区域土体含水率达到 20%以上时,可不进行苫盖,但施工时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保持土体潮湿,抑制扬尘产生。(2)主要行车道路必须进行硬化或铺装钢板。(3)边坡及基坑周边要采取有效扬尘防护措施,在保 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建议采取混凝土护坡防止扬尘。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如瓷砖、石材的加工、外檐石材切割等)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4.配套施工阶段(1)工地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2.5 米。 对影
7、响配套施工的部位,围挡可进行拆除,并根据现场需要 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围挡 (如彩钢板等材料,高度不得低于2.0 米),对不影响配套施工的全封 闭围挡应保留至交工前拆除。围挡表面必须始终保持整洁,并保持周边区域环境卫生。(2)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分段施工,形成专业流水,保证连续作业,控尘措施及时跟进。 对施工区域和暂未施工区域采用搭设钢管或拉设警戒带进行有效隔离。施工区域土体含水率达到 20%以上时,可不进行苫盖,但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保持土体潮湿,避免扬尘。(3)如区域内无法连续施工形成流水作业时,该区域裸露土体必 须进行全部苫盖。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的原因造成的苫盖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暂时未能恢复的部位不应大于全部土体面积的 20%。四、责任追究各单位应明确扬尘治理责任,完善 扬尘治理体系, 认真落实 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使施工扬尘治理处于可控状态。对检查发现 “五个百分之百” 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将责令立即整改;两项不合格的,将责令暂停施工;三 项不合格的,将 对责任主体 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在企业诚信系统中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