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汝州市高速公路标志牌改造工程( 二 期)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 -G-2018- 055 采 购 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八年 三 月-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5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 27 - 第六章 图 纸(另附) .- 28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汝州市高速公路标志牌改造工程( 二 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
2、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汝州市高速公路标志牌改造工程( 二 期) 1.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 -G-2018- 055 1.3、项目地点:汝州市; 1.4、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需法人 签字及单位盖章 );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 2014年 1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各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其他要求: 3.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正式人员为: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16年 10 月至 2017年 10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状况良 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 3 -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于 2018年 3月 6 日 2018 年 3 月 12 日(每日 8: 00-12:00, 14: 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安国北路(交警队北 300 米路东)报名及领取招标 文件; 报名
5、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持投 标人资质 要求 中 包含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复 印件即可,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http:/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两份并加盖公章),出具无虚假资料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盖章)。 以上资料留存两套胶装完整的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2 投标单位需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
6、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 (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报名资格 )。 4.3 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 联系事项: 采购人: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1334375867
7、6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5937537187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1334375867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5937537187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1.1.4 项目名称 汝州市高速公路标志牌改造工程( 二 期) 1.1.5 建设地点 汝州市 1.2.
8、1 资金来源 融资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 3、 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各一份(以- 5 -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其他要求: 5、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正式人员为: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16 年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6、 投标人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9.1 踏勘现
10、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5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5 日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等(如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9 时 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发出起 1 日内,如未回函确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发出起 1 日内,如未回
11、函确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 6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00 元) 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明: 汝州市高速公路标志牌改造工程( 二 期) 保证金,逾期提交视为未递交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账户: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递交账号: 41001558710050003943 保证金递交开户银行:新乡市建设银行市区支行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
12、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 2015、 2016 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文档 壹 份 U 盘格式 3.6.5 装订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并编制目录、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包装后与正副本装在一个封套
13、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汝州市安国北路 56 号三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7 - 5.2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介绍与会人员; ( 4)投标保证金递交确认; ( 5)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 6)
14、唱标; ( 7)原件递交。 (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 1 人,相关的技术、经济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 名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项目合同额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交纳时间及要求: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退还时间: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后退还 9
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的标准后向中标单位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9.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现象核实无误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9.3 1、 开标需委托代理人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参加开标会议; 2、 投标报价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按工程量清单计取; 3、 暂列金按 3%执行; - 8 - 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其它
1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5 招标控制价: 969071元。 9.6 付款办法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9.7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9.8 提交原件时,须单独列出原件清单(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
17、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河南省建 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http:/ 9.9 农民工工资保障 : 中标人应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价的 2%)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
18、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9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9、.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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