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第一小节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在对本工程施工前,要配合甲方与城市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联系,摸清地下给排水管道、电缆、煤气管道、通讯光缆等各种管线的走向、埋置深度等情况,并在现场用灰线和木桩标识,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如果挖出管线及时停止该部位施工并迅速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若管线在拟建建筑范围内,则需通过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迁出建筑物以外。对于现场临时埋地电缆,在过大门口时须做好防护。具体措施如下:【1】预防措施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资料,施工现场周围地下埋有各种地下管线,主要包括给水管、配水管、雨水管、电信电缆、煤气管、供电管线、信息管
2、线等,这些管线是重要的市政设施,必须妥善进行保护。为此,我单位结合多年施工经验,按照现场管线实际布置情况,采取如下保护措施:1、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做好基坑监测工作,防止开挖时,围护结构渗水,引起周围路面塌陷,影响周围环境及周围地下管线的安全。2、基坑开挖前在坑内采取深井降水措施,疏干固结坑内土体。降水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严格控制坑外水位。3、在大门口对路面采用钢筋砼加固,钢筋采用 14mmHRB335,间距 200mm,双层布置,混凝土标号 C30。同时在施工区门口铺设钢板,缓冲出入车辆对管线的碾压、扰动。4、施工过程应切实配合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及工作流程,一旦出现
3、异常情况马上停止施工,组织技术及施工力量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管线和建筑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5、工程施工监测以仪器监测数据为主,目测为辅,观测人员应是专业人员,仪器固定,所有数据及时绘成图表,观测数据变化大时,观测次数增多,有危险征兆时,连续监测。当发现监测指标超过预警值时,及时向建设方和设计院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将变形控制在允许范围内。6、对重要保护的管线除在开挖前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外,还应备好注浆材料,根据监测数据采用双液跟踪控制注浆,调整管线曲率和控制沉降。7、开挖过程中定期召开周围管线各单位协调会,及时向各单位汇报施工监测情况,征求意见,拿出可靠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8、现场
4、所有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以防止排水管道阻塞。9、如发现意想不到的管道损坏现象,应立即业主和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及早采取措施。【2】应急预案1、在施工过程中周边地下管线变形达到报警时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经管线单位,根据管线变形情况采取相应应急措施:2、在坑内降水过程中管线变形过大时,如果坑外水位明显下降、基坑阻水帷幕有渗漏水情况发生,降水马上停止,对止水帷幕进行加固堵漏,同时采取人工回灌补充地下水。并考虑在管线旁用压密注浆把管线托起,在注浆过程中请监测单位随时观测,以防管线上升过多,等管线恢复至原状后停止注浆。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基坑开挖遵循“先撑后挖,对称开挖”原则,严禁超挖,
5、如有超挖马上回填。其间若出现管线变形较大,危及管线安全时,采取管线下部注浆处理, (在管线边 5 米处以 45钻孔至管线下方注浆,同时请监测单位随时观测管线变形情况,直至管线稳定。第二小节 地上设施保护措施1、地上设施,如:高压线、围墙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建工程 (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以及变压器的进线处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对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搭设或拆除防护措施时,必须停电进行,由专业架子工搭设、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技人员负责监护。现场变压器用木脚手和密目网做成屏障,醒目标注“触电” 、 “危险” 、 “禁止攀爬”等字样。2、对周围建筑物进行实际勘察,基坑开挖前对原有建筑高程进行标识,基坑开挖期间用水准仪控制观测建筑物有没有变化,如有变化及时找甲方、监理、设计单位协商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