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巡查制度教学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教学评价与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发现并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维护和稳定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教学巡查组教学巡查组系部领导、教务处人员和教学秘书员组成,负责巡查各班教学秩序。由主管教学处长长具体组织实施。二、巡查组工作职责及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教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真正做到常抓教学质量不松懈。1、检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教师考勤、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考勤和课堂学习纪律等) ;2、检查各项教学条件是否具备并能满足教学要
2、求; 3、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4、巡查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和教学管理部联系解决;5、如实、完整填写教学巡查记录表,以备查阅和工作落实;6、向教务处提出改进教学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7、反馈教学巡查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三、教学巡查的组织与实施1、在学期开学前编制好教学巡查安排表,从开学第一天开始巡查,每天至少巡查二次,开学第一周每天不少于四次; 2、巡查人员应认真作好教学巡查记录,并由巡查负责人秘书于当天将巡查情况汇整报教务处长办公室;3、及时通报和反馈巡查的结果,定期汇总学院的巡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必要,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对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请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尽快落实。四、巡查要求1、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巡查安排表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因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须提前委托相应人员代替。商务学院教务处2014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