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研究、实习协议书短期研究、实习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为促进生命科学的发展,加强科研院校间的合作和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 现就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接受甲方委托,同意甲方有关人员来所进行短期研究、实习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短期研究、实习人员到乙方报到前, 负责向乙方提供短期研究及实习计划。2、负责做好来所人员来所前的实验室安全、纪律和相关制度的岗前教育。3、在协议执行期间,短期研究、 实习人员的各项待遇由甲方负责。4、短期研究、实习结束后,配合乙方做好 实验
2、资料、材料及相关图书资料的归还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甲方的委托,并负责指派实验室。2、在短期研究、实习期间, 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管理。3、负责提供研究场地、实验条件和实验经费。4、组织短期研究、 实习人员上岗教育。5、负责督促、检查短期研究、 实习人员落实计划的情况,了解短期短期研究、实习协议书研究、实习人员业务学习和思想情况。6、办理短期研究、 实习结束人员的离岗手续,督促还清所借物品和书刊。7、短期研究、实习结束时负责进行业务考核(笔试和技术操作),做好结业鉴定。(三)短期研究、实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来乙方短期研究、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
3、事先由甲方来函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一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2、短期研究、实习期间除国家规定节假日外,无寒暑假,无探亲假。不接待家属来院探亲,不得因此请假。3、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导师的管理。4、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科技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三、费用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按照统一标准向甲方收取一定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人员到乙方工作前一周将费用一次性汇到乙方银行帐号。四、知识产权1、甲方人员在协议执行期间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单位署名为 1 乙方, 2 甲方。研究 论文的责任作者为乙方指导老师。2、研究成果及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属于乙方或由
4、双方协商解决。3、五、协议的变更、 终止和解除短期研究、实习协议书(一)本协议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协商期不得超过 15 日。(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1、协议期满;2、甲方人员在协议期间严重违纪、违规, 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4、甲方人员在协议执行期间发生违法行为而又不够刑事处分的;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共识的;6、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中止。六、违约责任因甲方人员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
5、失的,甲方作为委托方应当予以赔偿。七、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订立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四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协议从 200 年 月 日生效。短期研究、实习协议书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中科院上海生科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人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上海市枫林路 300 号(200032)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1-64042090-转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徐汇支行枫林所帐号 帐号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033924-00801053422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