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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律师见证书模板.doc

1、第 1 页 共 18 页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见证字第 号律师见证书第 2 页 共 18 页二 O 一八年 月 日第 3 页 共 18 页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7 年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 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

2、条 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 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 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 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 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 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 见证业务的范围 第十二条 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 (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

3、; (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 (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 第十三条 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 见证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 第十五条 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 第十七条 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 (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

4、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客户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 4、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承办律师按前条规定审查无误后,应填写律师见证书审批表,由业务主管审批后,出具第 4 页 共 18 页律师见证书。 第二十条 律师见证书主要内容包括: 1、客户委托见证事项; 2、律师见证的过程; 3、律师见证的法律依据; 4、律师见证的结论; 5、见证律师的签字,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 6、律师见证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律师见证书的份数可按客户的需要进行

5、制作,并可增发若干副本。 第二十一条 律师见证书由所统一编号后打印、盖章。 第二十三条 见证业务办理完毕后,承办律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送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四条 如发现客户有违法动机或内容,承办律师应予以制止并拒绝见证。 第二十五条 重大见证和疑难见证应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第 5 页 共 18 页目 录 律师见证申请书第 4 页 申请人告知书第 5 页 律师见证委托合同第 6 页 律师见证书正文第 8 页 附 录第 13页第 6 页 共 18 页律师见证申请书重庆-律师事务所:我是 因 事项,现申请贵所指派律师对该 的过程进行律师见证。双方权利义务另

6、行签署律师见证委托合同予以明确。申请人: 年 月 日申请人保证:申请人 保证向重庆-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第 7 页 共 18 页任。如因提供不真实、非法、或者已经失效的文件资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与承办本见证事项的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无关。申请人: 年 月 日申请人告知书1、问:你们申请办理什么见证?答:我们申请办理 的见证。2、问:律师见证仅对法律行为或者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见证,不同于合同审查,对于律师见证所具备的法律意义是否了解?答: 。3、问:我们的律师见证是建立在你们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且没有重大遗漏的基础上的,如果因为你们

7、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非法、有遗漏,或者失效而产生的一切第 8 页 共 18 页法律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这一情况你们了解清楚了吗?答: 。4、问:上述告知内容你们是否已经仔细阅读过,有无不清楚的地方,情况有无遗漏,你们有无补充?答: 。5、问:告知书内容你们是否接受,与你们所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请确认,并在落款处签字盖章。答: 。签字: 年 月 日第 9 页 共 18 页律师见证委托合同甲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8、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 2、见证的目的:证明 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人民币 ( 元整) 元。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第 10 页 共 18 页

9、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2、甲方无权委托;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七、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 3 倍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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