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 有限公司精益改善项目奖励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公司精益管理、共同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积极性,通过全员改善创新、小改小革促进企业技术革新、管理提升和工作改善,切实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增强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精益改善项目是指单位、项目组或个人,在公司生产技术、设备、环保、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创造性劳动,通过方法的改善或创新,切实为公司经济效益、运营效率的提高做出了贡献的项目。第二章 项目评审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 公司成立精益改善项目评审委员会,总经理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委员会委员。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各类精益改善项目的评审及
2、奖励审定;(二)负责 10 万元及以上资金投入或涉及流程再造、组织架构调整等重大变革的精益改善项目立项的最终审批;(三)负责精益改善项目的效果核实、收益测算等环节的争议审定;(四)负责公司精益改善项目评审小组人员名单的审定与调整。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 是精益改善项目评审与管理工作的归口责任机构。2(一)小组组长由分管运营副总担任,运营管理经理、财务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员。(二)评审小组职责如下:1、负责 2 万元及以上、 10 万元以下资金投入或涉及流程再造、组织架构调整等重大变革的精益改善项目的立项审批;2、负责精益改善项目的调查与核实、奖励评定的审查。第五
3、条 精益管理办公室(后文简称精益办)职责如下:(一)负责精益改善项目的立项审批;(二)负责精益改善项目的过程监督与协调,评审奖励的核实与确认;(三)负责公司精益改善活动的宣传工作;(四)负责评审委员会及评审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精益改善项目奖励原则及范围第六条 精益改善项目奖励的对象是已经实施完成并运行三个月,且成效显著可查,切实为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的项目。第七条 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统一以年度口径折算,以项目立项前12 个月平均数为参照基准进行对比,扣除各项人、财、物(按照5 年分摊)投入后所得的金额。第八条 项目奖励重视首创精神, 凡第一个在公司或部门的正式会议上提出明确观
4、点、或第一个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建议书的,即可认定为该项目的创意提出人。第九条 凡在公司内部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改善方法、改善思路或理念,或是对以前改善的模仿、简单重复或修改的,一律不纳入项目奖励的评定范围。3第十条 精益改善项目取得效果后,其他单位自行推广的,在取得效果后,由推广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不超过对应的精益改善项目奖励额度的 20%进行奖励。第十一条 精益改善项目奖励的范围:(一)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或环保成本;(三)在设备管理过程中,通过人员、措施的优化和改进,提高了设备利用效率,降低了设备维护或维修费
5、用;(四)在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中,因地制宜、科学控制,降低了建设施工或生产运行成本;(五)通过制定和采用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流程和检验方法,降低了采购成本或降低了销售、物流成本,提高了销售利润;(六)制定、完善及实施新的运营管理制度,在降本增效上取得显著成效;(七)开发、利用公司闲置资源,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八)合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财务、保险和其它手段,为公司争取政策资金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由公司精益改善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奖励。第四章 项目立项的审批程序第十二条 精益改善项目立项,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精益改善项目立项申请表 (见附件 1)并附上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
6、至少包含项目名称、目标、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改进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改进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预测4等内容) ,在按照立项申请表上的审批流程办理完成后提交至评审小组。第十三条 立项申请表上的项目目标 ,要尽可能量化,并写明立项时的基准数据,且要尽量以财务口径为准。精益办需对基准数据进行核实。第十四条 申请表的审批流程要求,生产系统:车间主任各部经理(分厂厂长) 生产部经理 分管生产副总 归口评审部门负责人 公司精益办;其他部门的审批流程:主管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归口评审部门负责人 公司精益办。涉及跨部门的精益改善项目由主
7、导部门的相应负责人审批。第十五条 归口评审部门的界定:技术改善项目由技术中心归口评审,设备改善项目由装备部归口评审,环保改善项目由安全环保部归口评审,管理或其他改善项目由运营管理部归口评审。第十六条 凡涉及 2 万元及以上、10 万元以下资金投入或重大变革的,由评审小组组长明确是否需要组织评审小组会议讨论、及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流程;资金投入小于 2 万元的精益改善项目,由精益办审批完毕后即可开展实施。所有完成立项审批的项目资料原件由精益办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送监察审计部备案。第十七条 涉及资金投入的精益改善项目,项目小组需建立经费支出明细表,且每笔支出均需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精益办会不定期对项目
8、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支出进行监督复核,以确保资金的正当使用。第五章 精益改善项目奖励评定程序及标准第十八条 精益改善项目的结题评审是针对已实施完成并达效运行至少三个月、且成果提报时间距离立项申请表的提交日期三个5月以上的项目。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填报精益改善项目评审表 (见附件 2) ,另附上详细介绍的精益改善项目成果申报书 (见附件 3)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如下流程办理审核签批:(一)直接受益部门、分管责任人、分管副总对项目实际效果进行评价与确认,并签署意见。(二)归口评审部门对项目效果进行核实、分析与评价,对收益测算方式进行确认, 并签署意见。(三)运管部对项目证明材料、数据进行审
9、核,对创效额测算方式进行确认,对项目效果进行现场检查与鉴定,并签署意见。(四)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分别从公司财务角度、监审角度对项目收益数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五)人力资源部对项目成效中涉及组织架构、人员、考核等优化内容进行确认,出具审批意见。(六)评审小组组长综合各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批,并明确项目奖励方式及金额。(七)评审委员会签批最终的审定意见。第二十条 办理完审批后,项目小组将所有材料一并递交至精益办。精益办统一将各项目评定结果定期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后办理项目奖励的审批及发放流程。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奖励标准,按照对比立项前 12 个月平均值所创的效益金额分段计算,公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
10、年创经济效益额奖励系数,各分段金额对应的奖励系数如下:年度经济效益(万元) 奖励系数(%)10万元及以下部分 8%10-50万元(含)部分 6%650-100万元(含)部分 4%100-500万元(含)部分 2%500万元以上部分 1%项目奖励金额计算示例:若某项目组经审核确认的年创经济效益额为 550 万元,则该小组应得的奖励金额=108%+(50-10)6%+(100-50)4%+(500-100)2%+(550-500)1%=13.7 万元。第二十二条 对于改善后仍未达到设计能力的项目奖励标准,在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奖励金额基础上,以改善前指标离设计指标差距为基数,按未达改善百分比扣减奖励金
11、额。达到或高于设计能力,即足额发放。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成效为一次性 ,或仅能在一个年度内发挥效益的,项目奖励按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准的 30%计算。第二十四条 如果该项目是对比近三年来数据最好的,其对比三年最好创造的效益部分额外增加 1%的奖励;如果该项目是对比近五年来数据最好的,其对比五年最好创造的效益部分额外增加 2%的奖励,两者可以叠加计算。第二十五条 对于稳定运行未满 12 个月的长效项目,在奖励审批完毕后先行发放 60%,待项目运行满 12 个月确认效果仍维持较好时,兑现余下的 40%;对于已稳定运行 12 个月的长效项目,奖金一次性全额发放;对于一次性创效项目,奖金可一次性全额发放。
12、第二十六条 项目奖励的分配标准:创意提出人奖励 30%,项目实施人员奖励 70%。(一)具体实施人员的分配比例由项目负责人确定,且个人分配比例不允许超过项目实施奖励总额的 50%。7(二)若创意提出人也参与项目实施,则其奖励分配比例不能超过奖励总金额的 60%。(三)两人及以下项目奖励不受此分配比例约束。第二十七条 项目组员在两人及以上的,需将项目奖金的分配方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至精益办备案。第二十八条 公司精益办或临时专设的督办组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与协调,在项目稳定达效并完成评审审批后按项目奖励金额的 10%另行奖励。第六章 精益改善项目的年终奖励第二十九条 精益办每年初组织评定出
13、上一年度前十名精益改善项目,报请评审委员会通过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七章 附 则第 三 十 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 三 十 一 条 本 制 度 由 运 营 管 理 部 负 责 解 释 和 修 订 。附 件 : 1、 精 益 改 善 项 目 立 项 申 请 表 2、 精 益 改 善 项 目 评 审 表 3、 精 益 改 善 项 目 成 果 申 报 书 8XXXX 有 限 公 司XXXX年 XX月 XX日 9精益改善项目立项申请表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类别 生产技术类 设备类 环保类 管理类 其他 创意提出人项目目标 指标 1: 目标值 1: 基准值 1:指标 2: 目标值
14、 2: 基准值 2: 计划投入项目成员项目改善点描述效益预测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处室/车间负责人审批 签名: 日期:经理/厂长审批分管副总审批 签名: 日期:同意立项 不同意立项归口评审部门审批 签名: 日期:同意立项 不同意立项精益办审批签名: 日期:同意立项 不同意立项评审小组组长意见同意立项 不同意立项评审委员会主任意见注:投入 2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精益办终审即可立项实施。10精益改善项目评审表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成果 (简要叙述)项目收益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直接受益部门意见 签名: 日期:经理/厂长审批分管副总审批 签名: 日期:归口评审部门意见:签名: 日期:运管意见:签名: 日期:财务意见:审核后经济收益:签名: 日期:监审意见:(可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后经济收益:签名: 日期:人力资源意见:签名: 日期:评审小组组长意见 签名: 日期:评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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