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村及联片包村人员。二、考核办法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分夏、秋两季分别进行单项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个部分。(一)考核内容与分值1、组织保障(10 分)(1)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2 分):村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各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 2 张,每个自然村不少于 1 条禁烧宣
2、传标语,对规模种植户(10 亩以上)发放政府公告。自然村张贴公告每少 1 张扣 0.5 分,群众不知晓禁烧工作的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加强组织领导(2 分)。成立以各村书记为组长、其他人员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夏收、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工作小组的,扣 1 分;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 1分。(3)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2 分)。建立村、组两级禁烧工作网络,田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绘制地块包干地图(村、组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镇政府),制定村组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未绘制田块包干图的扣 1 分;未制定村组考核办法的,扣 1 分。(4)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
3、4 分)。制订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联系人手机保持 24 小时畅通。未制订巡查方案的,扣 1 分;未制订应急响应预案的,扣 1 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扣 1 分;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 0.5 分。2、禁烧成效(90 分)(1)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每个扣 10 分、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5 分,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3 分,县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2 分,镇级巡查发现火点扣 1 分,各级巡查核实过火面积超过 300平方米以上的按相应等级作加倍扣分。(2)在相关部门巡查发现火点信息后,各村要按照应急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在 1
4、5 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在 30 分钟内向巡查人员上报处置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或上报情况的,一次加扣 1 分。所有扣分上限以该子项最高分值为限,扣完即止。同一火点,不重复扣分,以通报级别扣最高分。(二)考核办法1、考核分两次进行,对夏收与秋收禁烧工作分别考核评分,并在夏收和秋收结束后一个月完成。2、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保障部分以资料审查为主,禁烧成效部分以现场巡查为主。检查巡查结果作为镇综合保障组的考核依据。三、奖惩办法(一)镇综合保障组将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各村按照所扣分值/农作物面积(农作物面积由统计站提供),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为优
5、秀;第二至三名为良好;第四至 5 名为合格,后一名的村为不合格。(二)严查严控第一把火,对被省环保厅巡查发现通报的我市范围内第一处火点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第一处火点、市、县巡查发现的第一处火点所在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实施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1、各村上交镇农业中心禁烧保证金为 1 万元。对各村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实施保证金扣除制度,其中省级以上发现火点每个扣5000 元,常州市级发现火点每个扣 1000 元,溧阳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500 元。镇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 200 元。2、各村书记及各村定额干部本人上交农业中心保证金 3000 元、2000 元。如
6、果不按期缴纳,结算时扣除村书记个人奖金 500 元。3、定村定片人员保证金上交至镇财政所,其中党政领导(除书记、镇长在市内交保证金外)每人交 2500 元,部门负责人每人交2000 元,其他人员每人 1500 元。对无故脱岗人员由纪委督查组提出处理意见。4、以上保证金必须在动员大会后三日以内全部缴纳入账。(四)根据综合考核排名,对综合考核得分优秀的村,奖励 1 万元,村定额干部按交纳保证金 100%奖励;综合考核得分良好的村奖励 7500 元,村定额干部按交纳保证金 85%奖励;综合考核得分合格的村奖励 4000 元,村定额干部按交纳保证金 75%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且扣分超过 30 分的村不予奖励,并扣除村书记个人全部保证金。定村定片人员奖金按所定村考核等次享受(具体数额另行确定)。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竹箦镇 2015 年秸秆禁烧工作联系表竹箦镇 2015 年秸秆焚烧工作联系表 2.xls (4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