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松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专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学校): 乙方(营运单位):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学生接送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60 号)、 松阳县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13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责任:1.指派专人参与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2.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上车前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发车前务必
2、做好与驾驶员车次运送名单(台账)的签字确认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系好安全带;务必注意前后班次车辆和线路、站点的运送时间间隔,若有前后时间间隔异常,坚决推迟发车,以防发生超载现象。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周末班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按秩序上车,不追车、跳车;教育学生行车时不将头、手等身体其它部位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严禁干扰周末班车驾驶员工作。4.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 一车一档。二、乙方责任:1.建立健全学生周末班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周末班车2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
3、检查,按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测和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学生周末班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周末班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运送学生。学生周末班车使用许可、学生接送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学生接送车使用许可。2.保证学生周末班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必须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安装 GPS 和实时视频监控装置,建立健全使用监控设备的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台账。3.加强对学生周末班车驾驶员的管理,定期对周末班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驾驶员强化安全
4、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学生周末班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学生周末班车驾驶员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学生周末班车应急疏散演练。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学生周末班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4.保证提供服务的学生周末班车和其驾驶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如有需要,应主动向甲方如实提供能够证明周末班车和其驾驶员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学生周末班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学生周末班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
5、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学生周末班车3使用许可和标牌。6.遇学生周末班车运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学生周末班车标牌。学生周末班车未运送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周末班车标牌。学生周末班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学生运送使用的,乙方应当将学生周末班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8.本责任书所载学生周末班车因故不能运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三、其他:1.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周末班车或驾驶员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运送学生服务。2.本责任书一年一签,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交局安全科备份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 17 年 9 月 1 日至 20 18 年 8 月 31 日。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