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责任书本责任书是特别为山西师范大学 2018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制定,立项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守则。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在共青 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 团队设指导教师 一名。各 团队领队对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全 权负责。 2.各团队应到校团委领取暑期社会实践介绍信并进行登记。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向 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实践日志、宣传海报小样、 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接待单位的评语以及其他相关材料。3.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 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 务,不擅自行 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4.
2、各团队成员应积极地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 则。 5.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须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 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 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校团委。 6.各团队成员在实践期间应衣着得体统一, 举止文明, 谦虚有礼。7.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 山西师范大学的声誉和形象,并在实践过程中主动积极的宣传我校。8.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团队完成好学院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通过团队的良好表现商谈建设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并加 强与实践地校友的沟通和 联系。9.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部分歧,遇意外事件及 时
3、 采取措施,保 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10.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处理相关事宜。在 实践过 程中注意环保问题,注意 维护实践地的环境卫生。 11.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 组织 提要求。12.各团队必须实行日报制。 团队名称: 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2018 年 月 日 注:一式三份,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和实践团队(队员)各一份2018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本人自愿参加山西师范大学 2018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4、(2002 年 9 月 1 日生效),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 处理: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二条处理;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5.保持与指导老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将及时汇报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团队名称: 本人签字: 2018 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学校团委、学院 团委和实践团队(队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