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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功能与规模 .1第三章 用地布局 .2第四章 居住体系规划控制 .3第五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3第六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控制 .4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5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6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则 .6第十章 环境保护规划控制 .8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 .9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 .11第十三章 四线划定与控制 .12第十四章 建设开发控制 .13第十五章 附 则 .14附录一:名词解释 .24附录二:本文本用词说明 .24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落实内江市城市总体规

2、划(2010-2020)的规划内容,有效控制白马园区南组团的开发与建设,特制定本规划文本。文本中下划线部分条款为强制性内容。第二条 适用范围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以下简称本规划)是白马园区南组团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划范围内开展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活动也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三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5.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3、2007)6. 内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7. 内江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9)8. 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纲要成果)9. 内江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10.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方案11.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第四条 规划范围东至白马电厂东边界和石龙山,西至规划绕城高速公路,北抵内宜高速公路和益民溪,南至沱江北岸,规划总面积约 14.17 平方公里。第五条 规划原则1. 融入区域、联动发展:在区域层面研究南组团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区域统筹视角下南组团的发展使命与目标定位,并构建南组团与内江主城其

4、他片区的联动发展关系。2. 强化优势、产城融合:依托优势基础,积极拓展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高新技术产业,落实建设高新区的宏观战略;同时,构建与产业匹配的服务行业与居住产品,力争职住平衡,强化服务支撑,促进产城融合。3. 完善服务、构建中心:提供多元化的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保证产业发展的完善配套,并促进产业实现跨越升级,并改善城市的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4. 提升品质、突出特色:尊重并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最大限度的保留山水格局,提升新城的绿化环境品质;重视并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凸显新城的整体文化底蕴;探索适于川南小城的建设模式,主张以人为本的城市尺度与营城方式,塑造富有

5、活力的综合园区。第六条 与其它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关系本规划涉及的内容和指标是依据国家、四川省和内江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条例,结合白马园区南组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和相关内容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和内江市的有关规定。第七条 主管部门与管理权限本规划由内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具体规划管理。第二章 功能与规模第八条 目标定位白马园区南组团定位为内江高新技术园区的核心功能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贯彻“创新驱动”战略,注重“山水文化特色” ,并实现“产城融合”的综合园区。第九条 主要职能1. 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充分发挥区域对外交通枢纽和电力技术国内领先的优势,

6、抓住物流园区建设的契机,积极营建现代电子信息、高新材料研发制造、节能环保、商贸物流四大主导产业的聚集区,支撑整个高新园区的良性发展。2. 创新引领的综合服务中心:以创新科技孵化为引领,全面发展生产服务、公共服务、消费服务和特色文化服务等功能,分阶段逐步构建高新区白马园区的综合服务中心。3. 文化山水特色的产城融合示范区:重视并利用良好的自然本底条件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山水环境优越、文化氛围浓厚、城市活力充足的综合新城,与产业园区互为支撑,共同发展,营建产城融合示范区。第十条 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 14.17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3.66 平方公里,规划居住

7、人口规模 10 万人。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2第三章 用地布局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本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 “一心四轴映江湾、两园三片通五脉”。一心:指老城综合中心,是南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布局地区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体育中心、医疗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等中心职能。四轴:以老镇和各功能节点为基础,依托义茂路、礼茂路和茂庭路等形成的“老镇拓展轴、新城发展轴、东西联系轴、公共管理轴”,是新城组团的公共服务和空间拓展轴线。江湾:凭借沱江自然景观资源,拓展娱乐休闲、文化体验、商业消费等功能的休闲活力带。两园:指高新产业园与商贸物流园两大产业园区,其中高新产业园细

8、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与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三片:依据功能布局和景观特征,将城市生活功能片区划分为“老城中心片区、新城综合片区、山地居住片区”,分别承担综合服务、专项服务、品质居住三项主要功能。五脉:指规划范围内及紧邻规划范围的五处连续山体,分别为董家山、白塔山-雷打山系、青龙山- 玄武山 -白虎山系、光明顶-三连峰山系、石龙山,是南组团重要的生态景观基底。第十二条 规划用地构成规划用地构成指标参见附表一:规划用地构成表。第十三条 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分为六大居住片区布局,均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244.08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17.86%。第十四条 公共管理与

9、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46.3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3.40%。1. 行政办公用地保留现状布局于老镇的行政办公用地,并在玄武山前新设行政办公用地,构建综合行政中心;居住区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是为居住区提供街道办、派出所等日常服务功能,在新城综合片区和山地居住片区的几何中心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3.0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22%。2. 文化设施用地在青龙山-玄武山- 白虎山系形成的天然谷地内布置文化设施用地,构建地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居住区级文化设施用地主要是为居住区提供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教育培训和老年与青少年活动等设施,结合新城综合片区和山地

10、居住片区的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4.94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36%。3. 教育科研用地保留现状的中小学用地,并根据需求进行用地拓展。依据合理服务半径在各居住片区中心新增布置中小学用地;在智茂路与茂门路交叉处布置一处科研用地,建设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用地面积 28.34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2.08%。4. 体育用地在青龙山-玄武山- 白虎山系之间,茂庭路南侧布置体育用地,构建地区级体育中心;居住区级体育用地主要是为居住区提供活动场地、康体娱乐等设施,结合新城综合片区和山地居住片区的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5.20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

11、38%。5. 医疗卫生用地保留现状老镇的医疗卫生用地,在玄武山西侧新增医疗卫生用地,建设地区级综合医院;居住区级医疗卫生用地主要是为居住区提供日观察床、护理康复等设施,结合新城综合片区和山地居住片区的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3.21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24%。6. 宗教设施用地保留现状白塔寺、文昌宫、青龙寺三处宗教设施,规划用地面积 1.61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12%。第十五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61.3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4.48%。1. 商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面积 50.8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72%

12、。按地区级、居住区级、邻里级(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地区级:在老镇区域、雷打山滨江地区、礼茂路两侧集中布置商业用地,形成地区级综合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居住区级:在新城综合片区和山地居住片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布置商业用地。邻里级:在白塔、红牌坊、电建三公司、和平、黄石五大居住片区中心处,结合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商业用地。另外,保留现状批发市场用地,并结合渤商西部物流中心和西入城口新增布置批发市场用地,建设地区级商贸服务中心和对接周边乡村的农贸批发市场。2. 商务用地在茂门路南侧-义茂路西侧、茂庭路-礼茂路交叉处集中布置商务用地,形成地区级商务服务中心和生产研发服务节点。规划用地面积 3.

13、45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25%。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33. 娱乐康体用地在青龙山-玄武山- 白虎山系、雷打山布置娱乐康体用地,形成地区级休闲娱乐功能节点。规划用地面积 5.23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38%。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保留现状入城线南端西侧加油加气站,另在茂庭路西端、仁义二路北端、智茂路北端新增 3 处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设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面积 1.81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13%。第十六条 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工业用地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与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三个产业板块,集中布局于规划片区

14、东部,规划用地面积 427.02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1.2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的工业用地面积约为 145.36 公顷,新材料产业园的工业用地面积约为 104.91 公顷,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的工业用地面积约为 176.75 公顷。第十七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集中布局于规划片区北部,建设渤商西部物流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37.76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10.09%。第十八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用地面积 179.74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13.16%。公园绿地包括地区级公园和居住区级街头公园,规划用地面积

15、 109.69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8.03%。防护绿地包括白马电厂专用线防护绿带、部分城市主干道两侧防护绿带、市政走廊防护绿带以及益民溪两侧防护绿带,规划用地面积 67.04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4.91%。广场用地包括恩波广场、司马桥广场、白马文化广场 3 处,规划用地面积 3.01 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22%。第四章 居住体系规划控制第十九条 居住体系划分规划居住用地分为 6 个居住片区,分别为白塔片区、红牌坊片区、老城片区、电建三公司片区、和平片区和黄石片区,均属于居住小区层级。各居住片区再划分为若干组团,各组团按开发模式可以分为政策保障性居住组团和市场开发型居住

16、组团;其中市场开发型组团又可细分为 3 种:混合型居住组团、一般居住组团、中高端居住组团。第二十条 居住片区规模控制1. 白塔片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 53.87 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1.8-2.0 万人;2. 红牌坊片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 44.24 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1.6-1.8 万人;3. 老城片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 19.26 公顷,其中包含 9.97 公顷的现状居住用地面积,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2.0-2.2 万人;4. 电建三公司片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 33.03 公顷,其中包含 13.35 公顷的现状居住用地面积,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1.2-1.3 万人;5. 和平片区内居

17、住用地面积为 37.38 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1.3-1.4 万人;6. 黄石片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 56.30 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约 2.1-2.3 万人。第二十一条 政策保障性组团布局规划布局 5 处农转非安置房:物流园区安置还房(地块 BM02-B12/B13,用地面积为 3.09公顷)、电厂影响区搬迁与工业园区安置还房(地块 BM03-E02/E04,用地面积为 6.89 公顷)、污水处理厂安置还房(地块 BM03-A13,用地面积为 0.76 公顷)、关圣殿安置还房(地块BM02-I04/I05、BM02-J04,用地面积 1.76 公顷)、高新区白马园区安置还房(地块 BM

18、03-C17,用地面积为 4.18 公顷),总规划用地面积 16.68 公顷,安置人口约 15900 人。规划布局 1 处廉租房,即白马廉租房(地块 BM02-B14),规划用地面积 1.18 公顷,安置人口约 700 人。第二十二条 市场开发型居住组团布局与建设要点1.混合型居住组团:依托老城综合中心布局,以多层和高层住宅为主,鼓励建筑底层混合商业服务功能,提倡开放式小区管理。2.一般居住组团:规划结合社区中心布局,以多层和小高层住宅为主,开发建设应强化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和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鼓励提供多种居住类型产品。3.中高端居住组团:规划结合优质山水景观资源布局,以低层和多层住宅为主,建

19、设标准高,环境品质佳,强调尊重现状山形地势。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4第五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第二十三条 公共中心体系结构按地区级、居住区级、邻里级三级公共中心体系进行配置,具体内容见附表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第二十四条 地区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依据规划结构集中布置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1. 行政办公设施:在玄武山前布置综合行政中心(地块 BM02-C03)。2. 文化娱乐设施:在综合行政中心以南布置图书馆(地块 BM02-C07)、白马博物馆(地块 BM02-C05)、展览馆(地块 BM02-C07)、文化活动中心(地块 BM

20、02-C05)、青少年宫(地块 BM02-C08)、儿童活动中心(地块 BM02-C08)、老年活动中心(地块 BM02-C10)。3. 体育设施:规划布局体育场 1 处(地块 BM02-H01)。4.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综合医院 1 处(地块 BM02-B10)。5. 宗教设施:保留并适度扩建现状白塔寺、青龙寺、文昌宫 3 处(地块 BM01-A07、BM02-C02 、BM02-E10)。第二十五条 居住区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各居住区人口规模,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 年版)进行配置:保留现状电建学校与电力学校,扩建为 2

21、处九年一贯制学校,并新建白塔 1 处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位于地块 BM02-D07、BM03-F14 和地块 BM01 -C07;保留并扩建现状二职中为 1 处完全中学,位于地块 BM02-F03/F04;新建独立高中 1 处,位于地块 BM02-D05;保留并扩建现状中心小学 1 处,并新建红牌坊、和平 2 处完全小学,分别位于地块BM02-F01/F02(现状扩建)、 BM01-F10、BM03-C13;公办中心幼儿园 1 处,位于地块 BM02-G02;保留现状派出所 1 处,并新建派出所 2 处,分别位于地块 BM02-B16(现状)、BM01-G03 和地块 BM03-C10;社区服

22、务中心 2 处,分别位于地块 BM01-F03 和地块 BM03-C09;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 处,分别位于地块 BM01-F04 和地块 BM03-C08;社区活动场地 2 处,分别位于地块 BM01-F06 和地块 BM03-C11;保留现状镇卫生院 1 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处,分别位于地块 BM02-F07、BM01-G02 和地块 BM03-C07。第二十六条 邻里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各居住片区人口规模,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 年版)进行配置,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幼儿园、体育活动站、卫生服务站等设施,具

23、体布局见附表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第二十七条 其它设施补充说明其它城市环境设施、居住区配套设施以及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 年版)以及内江市相关规定配置。社区活动场地和体育活动场配建要求参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执行。第二十八条 设施建设方式地区级与居住区级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要独立占地,必须按照分图图则的规定保证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邻里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和其他建筑合建,但必须位于规定地块内,并保证建筑面积。第六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控制第二十九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结构按地区级、居住

24、区级两级体系进行配置。第三十条 地区级商业服务业设施1. 商业设施:在茂庭路、义茂路交叉口处集中布置综合商业中心 1 处,位于地块 BM02-A05/A06、BM02-B11 和地块 BM02-F06;布置宾馆 1 处,位于地块 BM02-B07;保留现状在建购物中心 1 处,位于地块 BM02-F12;在义茂路、茂门路交叉口东南位置布置商贸服务中心1 处,位于地块 BM02-B01;在义茂路、茂门路交叉口东南位置布置综合商贸市场 1 处,包括地块 BM02-B02/B03/B04/B06;保留现状农贸市场 2 处,位于地块 BM02-E02、BM03-E06,并对老镇区农贸市场(地块 BM0

25、2-E02)用地进行规整扩充(地块 BM02-E01/E05),新建农贸市场 1 处,位于地块 BM01-A04;在雷打山与滨江地区布置 3 处特色商业街,分别位于地块BM01-I03/I07/I08。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52. 商务设施:在义茂路西侧布置商务服务中心,位于地块 BM02-A02/A04;在茂庭路与礼茂路交叉口布置商务服务功能,位于地块 BM03-A14。3. 娱乐康体设施:在雷打山谷地布置主题游乐场 1 处,位于地块 BM01-I04,在青龙山与白虎山之间布置剧院、电影院、滨江休闲会所各 1 处,位于地块 BM02-H02。4. 公用设施营业

26、网点:保留现状加油加气站 1 处,新建加油加气站 3 处,分别位于地块BM03-D07(现状)、BM04-A04、BM05-B04 和地块 BM07-B01。第三十一条 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业设施在居住区级公共中心集中布置商业服务设施,包括:综合市场或超市 2 处(地块 BM01-F07 和地块 BM03-C05)以及其它零售商业和餐饮设施(地块布局详见分图图则)。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第三十二条 对外交通规划1. 高速公路:内宜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规划范围西北部,向西联系自贡市、宜宾市,向东连接快速路对接内江主城区;内遂高速公路从规划范围西侧南北向经过,向北联系遂宁市,对接成渝高速公路,向南联系绕

27、城高速公路。2. 公路:省道 206 向北联系内江主城区,于规划范围西部与茂门路西延段相接,向西联系自贡市。3. 公路长途货运站:地块 BM05-B02 设置 1 处,用地面积 8.02 公顷。第三十三条 城市道路等级划分规划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4 个等级。快速路沿用现状断面,主干路(现状茂市路、义茂路物流园段除外)红线宽度 29-40 米,次干路(仁门路西段、门庭八路局部段除外)红线宽度 26-32 米,支路红线宽度 14-22 米。第三十四条 城市主干路结构规划范围内主干路结构为“四横五纵”。“四横”分别是物流路-仁门路(仁义二路东侧段)、茂门路、茂庭路和茂市路

28、;“五纵”分别是仁茂路、义茂路、礼茂路、智茂路和信茂路。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1. 规划范围内道路交叉口应采用互通立交、分离式立交、平面交叉口三种组织方式。其中,控制互通立交 1 处,为北侧快速路出入口;控制分离式立交 16 处,主要位于城市道路与白马电厂专用线、快速路、高速公路的交叉口。2. 平面交叉口形式应采用信号灯、减速让行和右进右出三种管制方式。3. 规划交叉口展宽应分三种方式处理: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道路单向展宽 4.0 米;主干路与次干道相交,主干道展宽 4.0 米,次干道展宽 2.5 米;次干道与次干道相交,道路单向展宽 2.5 米。其中,红线宽度 20 米的现状主干道茂市路

29、,不做展宽处理;渤商西部物流中心的道路展宽处理按照其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第三十六条 重要交通节点控制1. 规划范围控制 1 处跨沱江桥位,位于白马电厂煤灰坝处;控制 2 处远期沱江桥位,分别位于义茂路和礼茂路南端。2. 规划 1 处隧道,位于仁义二路穿行雷打山处。第三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规划保留现状内宜铁路白马段和现状电厂铁路专用线,控制为渤商西部物流中心和白马电厂的轨道货运专用线。第三十八条 交通设施控制交通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四:交通设施一览表。1. 公交首末站规划设置 4 处公交首末站:位于地块 BM01-A02,用地面积 0.15 公顷;地块 BM02-G04,用

30、地面积 0.19 公顷;地块 BM03-F08,用地面积 0.18 公顷;地块 BM05-B05,用地面积 0.20公顷。2. 公交维保场规划设置 1 处公交维保场:位于地块 BM06-D05,用地面积 0.68 公顷。3. 社会停车场规划社会停车场 8 处,分别为地块 BM01-A03、BM01-E11、BM01-F12、BM02-B05、 BM02-C04、BM03-C06、BM03-F11 和地块 BM05-B03,用地面积 3.22 公顷。4. 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必须按照附表五:配建停车指标控制表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宜采用地下停车库、停车楼等集约

31、停车方式,鼓励多个地下停车库互联互通。5.客运码头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6规划设计 1 处客运码头:位于地块 BM01-I10,用地面积 0.11 公顷。第三十九条 道路竖向设计规划确保城市主干路纵断面坡度在 0.3%-5.0%之间,次干路纵断面坡度在 0.3%-7.0%之间,支路纵断面坡度在 0.3%-8.0%之间;其中,工业区与物流区道路坡度尽量平缓,各级道路最大纵断面坡度分别下调 1.0%;道路交叉口、桥梁以及下穿隧道坡度小于 3.0%。第四十条 货运通道控制规划控制仁茂路、义茂路(物流园段)、智茂路、忠茂路(北延伸段)、信茂路、物流路和茂门路为货运通道,

32、允许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其余城市道路必须对大型货运车辆进行交通管制。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控制第四十一条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地区级山体综合公园、地区级滨江娱乐公园、街头公园、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地块内附属绿地、规划范围内及其周边的其它绿地。第四十二条 绿地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五片、多廊道、多节点”的绿地系统结构。一带:指沿沱江北岸形成的滨水娱乐绿带。五片:指规划范围内及其周边的五座山系,从西至东依次是董家山、白塔山-雷打山、青龙山- 玄武山 -白虎山、光明顶 -三连峰、石龙山。多廊道:指沿城市干道、专用线、益民溪、古堰溪两侧布局的总宽度约 8-20 米的带状街头公园和防护绿地。多节点:结

33、合城市中心地区及社区服务中心布局的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第四十三条 地区级公园布局规划 4 处山体综合公园:白塔山-雷打山公园,位于地块 BM01-A08、BM01-F08、BM01-H04、BM01-H05、BM01-I01,用地面积为 48.21 公顷;文昌宫后山公园,位于地块 BM02-E07/E11,用地面积为 1.78 公顷;青龙山-玄武山- 白虎山公园,位于地块 BM02-B15、BM02-C01、 BM02-C11、BM02-G12、BM02-H04,用地面积为 23.26 公顷;三连峰-光明顶公园,位于地块 BM03-C14 和地块 BM03-E05,用地面积为 25.30 公顷

34、。规划 1 处滨江娱乐公园:沱江滨江娱乐公园,位于地块 BM01-I09、BM01-I11 、BM02-J01和地块 BM08-A01,用地面积为 5.89 公顷。第四十四条 居住区级街头公园布局与建设要点规划沿茂庭路、礼茂路、古堰溪布局 3 组带状街头公园,应与慢行系统结合建设,安排休闲健身活动设施,并充分利用汲水泄洪水系增强带状街头公园的景观性。第四十五条 防护绿地布局与建设要点规划沿益民溪两侧控制总宽度约 40 米的防护绿带,沿现状内宜铁路两侧控制 35 米防护绿带,沿现状电厂专用线两侧控制 15 米防护绿带,沿智茂路、茂庭路(工业园区段)两侧控制 12 米防护绿带,沿高压电力走廊控制规

35、范宽度的市政防护绿带。防护绿带必须满足规划的规模和尺度,并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采用具备防风固土和净化空气能力的绿化植被。第四十六条 广场布局与建设要点规划 3 处广场:恩波广场,位于地块 BM02-F18,用地面积为 0.51 公顷;司马桥广场,位于地块 BM08-A02,用地面积为 1.38 公顷;白马文化广场,位于地块 BM02-C06/C09,用地面积为 1.12 公顷。广场建设应保障一定面积的开敞空间和绿地空间,禁止在广场用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第四十七条 其它绿地布局规划范围内集中布局 3 处其它绿地:沿益民溪布局的风景林地、石龙山森林公园的部分区域以及电力产业园内毗邻沱江的生态休闲绿地

36、。规划范围周边控制两片其它绿地:石龙山森林公园与董家山郊野公园。第四十八条 道路与附属绿地率控制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 100%,城市主次干路绿地率不低于 20%,城市支路绿地率不低于15%。居住区及其它各类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必须符合分图图则中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鼓励增加绿化面积各地块在满足分图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则第五十条 总体城市设计结构南组团空间环境设计总体上形成“一江七廊映六区、四轴六街汇城心”的基本格局。“一江”:是指沱江沿线的江湾景观风貌带;“七廊”:是指以沱江为基础的七条通江生态廊道,包括五脉山系与两

37、条水系;“六区”:是指六个风貌分区;“四轴”:是指依附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7于重要景观道路,串联城市重要节点的景观轴线;“六街”:是指在规划范围内控制的六条商业街巷与公共活动空间;“城心”:即老城综合中心,是规划范围内的服务功能高地、开敞空间焦点、景观视觉核心、公共活动客厅。第五十一条 风貌分区规划根据区位条件、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特征、发展功能的各自特征,将建设开发区域划定为六个风貌特征区与一个风貌景观带。分别为老城文化风貌区、现代新城风貌区、山体景观风貌区、工业风貌区、电厂风貌区、物流风貌区与江湾景观风貌带。其中,老城文化风貌区应强调小尺度街区、高密度开发的

38、整体意向,应注重协调现状建设与更新建设的风貌融合;现代新城风貌区应注重礼茂路两侧的城市景观塑造,宜彰显现代城市的新时尚与新风貌;山体景观风貌区应着重协调山与城的关系,营建依山就势的低密度城市风貌片区;工业风貌区与物流风貌区,应强化简洁、大方的现代产业园区形象;电力风貌区应强化特殊工业工艺建(构)筑物的景观风貌;江湾景观风貌带应强调面向沱江的通透视廊和起伏天际线,宜体现高品质、丰富多彩的滨江生活服务氛围。第五十二条 自然山水格局控制设计控制“一江、两水、五山、十六顶”的山水格局。“一江”:即沱江;“两水”:即益民溪与古堰溪;“五山”:即董家山、白塔山-雷打山、青龙山-玄武山- 白虎山、三连峰-光

39、明顶、石龙山,其中董家山与石龙山位于规划范围以外;“十六顶”:即重要的山体至高点。第五十三条 广场步道控制1. 广场在重要的滨水空间、公共中心、门户空间等区域控制 9 处广场(其中 6 处为地块内建筑后退形成的广场,不独立占地)。应强化广场景观的打造,以及周边建筑的功能控制与形象塑造,宜结合广场特点设置标志性建筑物或公共艺术设施。2. 步行道控制 9 条步行道,可细分为滨江步道、通江步道、山体天街、文化古街等四种类型。步行道设计应倡导建筑后退,应提供公共活动场所,宜在步行道两侧布置相应的城市公共功能。3. 山水绿道控制 5 条绿道,包括 3 条依山绿道与 2 条傍水绿道。绿道沿途宜设置相应的活

40、动设施与小型活动场地,应注重营造宜人的步行环境。4. 公共活动密集区控制 2 处公共活动密集区,包括老城综合中心的商业服务片区与商务办公片区、新城服务节点的商业服务片区。公共活动密集区内鼓励建筑加退红线,为城市街道提供更多公共活动空间,同时鼓励地块内部院落向城市开放,为市民提供额外的小场地和小公园等活动空间。第五十四条 视廊标志控制1. 眺望平台控制 13 处眺望平台,包括 12 处户外开敞空间型眺望平台与 1 处片区至高点建筑户内眺望平台。户外平台依据“五山”与城市布局的关系,结合山顶至高点设置;户内平台结合片区至高点建筑设置。眺望平台均应设置观景设施。2. 对景视廊设计根据山水格局与标志建

41、筑关系,以“山山相望、地标对景”为原则确定了共计 13 条对景视廊。对景视廊控制区域内(中线两侧各 20 米)应保障视线通透,无建筑物或构筑物遮挡,应强化观景对象(例如山体至高点、白马电厂的烟囱与冷凝塔构筑物、标志建筑)的景观视觉形象。3. 城市地标控制 3 处至高点建筑作为中心区域的城市地标:老城综合中心的商业中心地标建筑、渤商物流园的商贸片区会展中心、白马电厂的烟囱与冷凝塔构筑物。第五十五条 通道节点控制1. 门户控制东、西、北三个方向,共计 4 个城市入口门户。在门户区域应形成具有城市文化特色和标识作用的入口景观,构建反映城市整体气质的统一风格和形象。2. 节点控制老城综合中心作为核心景

42、观节点,应通过高层建筑的有序组合,形成起伏有致的天际线,构筑富有特色的空间形象。结合城市公共功能控制 12 个次级节点,应强化该节点周边的景观视觉焦点和公共活动中心,宜保证建筑的尺度、体量、色彩的协调。3. 景观大道控制东西向的茂庭路、茂市路,南北向的义茂路、礼茂路与智茂路等 5 条重要景观大道。保证道路两侧界面的建筑连续、色彩协调及绿化渗透,并控制景观界面建筑高度,促使形成有波峰起伏韵律的天际轮廓线。4. 生活街道结合居住组团的分布,重点控制门庭一路、门庭四路、庭市二路-人民路、庭市六路等 4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文本8条天街,义礼五街、礼智五街等 2 条商业街,共计 6 条生活街道。保证道路两侧生活服务功能的连续、建筑界面的连续,构建具有活力的生活氛围。第五十六条 建筑风貌指引1. 建筑群体形态按照地块指引 8 种建筑群体形态,分别为公共建筑群体形态、厂房改造商贸建筑群体形态、活力老城建筑群体形态、现代住宅建筑群体形态、山地住宅建筑群体形态、文化老街建筑群体形态、特色公共建筑群体形态、工业物流建筑群体形态。应参照说明书中相应细则,在地块建设中指导或控制建筑群体形态。2. 重要天际线控制 4 条重要天际线。沱江沿岸天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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