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项目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文 件项目编号:HC-HZ-2018-2015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8年 6 月目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第二章 招标需求 .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5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1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C-HZ-2018-2015发布时间:2018 年 6 月 22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就
2、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HC-HZ-2018-2015(计划编号:PLAN-XM-001085)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发布时间:2018 年 6 月 22 日五、公告期限: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六、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一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止。人民币 40 万元简要技术需求: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条例,采购人拟对象山港海域海洋表层废弃物开展大
3、规模清除工作,以保护象山港海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促进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发展。清理任务依靠专门改装的保洁船舶打捞垃圾,表层垃圾经打捞、起网、装船、晾晒后由货车运载至定点垃圾焚烧厂处理。采购人每月安排航次开展清理行动,另外根据气候变化及潮汛情况调整出航频次;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4、违法记录;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收集、清运、处理海上垃圾等能力的供应商。(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5、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八、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8 年 6 月 23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2、发售地点: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88 号甬港现代铭楼 B座 509);联系人:唐佳萍、钟越珉; 电话: 0574-87464312;传真:0574-87461353;3、售价:每份 400 元,售后不退。4、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
6、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 16: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账 号:8186 0010 1421 0011 82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
7、88 号甬港现代铭楼 B 座 1 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3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88 号甬港现代铭楼 B 座 1 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十三、供应商注册:投标人
8、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十五、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地 址:宁波市白沙街道人民路 331 号联 系 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74-87679453招标代理: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佳萍,钟越珉电 话: 0574-87464312 传 真:0574-874613
9、53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 188 号甬港现代铭楼 B 座 5094第二章 招标需求项目编号:HC-HZ-2018-2015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一、招标内容合同段 一个服务内容 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具体详见招标要求;*付款方式按季度向中标方以转帐方式支付服务费(中标方必须提供 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二、招标要求(一)项目概况: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条例,采购人拟对象山港海域海洋表层废弃物开展大规模清除工作,以保护象山港海域生态环
10、境、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促进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发展。清理任务依靠专门改装的保洁船舶打捞垃圾,表层垃圾经打捞、起网、装船、晾晒后由货车运载至定点垃圾焚烧厂处理。采购人每月安排航次开展清理行动,另外根据气候变化及潮汛情况调整出航频次。567(二)项目依据: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条例(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象山港沿岸工业的发展和休闲渔业的兴起,象山港内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海域表层废弃物日益增多,凡此种种,严重制约了象山港及周边海洋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象山港海洋生态环境,是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性活动。(四)标的形式与组成内容
11、1、标的形式本次采购的标的物为象山港表面垃圾清理。2、标的组成内容1)海洋表层废弃物的收集清除处理的实施方案;2)承担象山港海域海洋表层废弃物的收集清除的应急处理方案;3)主要设备、材料与使用计划;4)人员配备情况(海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满足相关规章制度要求);5)服务质量目标;6)安全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方案;8)服务期限承诺;(五)项目需求8*1、每月清废 4 次,夏季 6 月份、7 月份、8 月份、9 月份每月增加 3 次,机动清废 6次,全年共 66 航次(本数量为预估数量,多于预估数量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报价为最终价格,不再追加费用),开展对象山港海域海
12、洋表层废弃物清除工作。2、垃圾清运船舶要求:*2.1、船舶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且须持有合格的渔业船舶或海运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2.2、船员必须处于适任状态,职务船员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须持有合格的上岗资格证书;*2.3、本项目拟用船舶必须达到100 总吨,且具有海上垃圾收集能力;*2.4、每航次海上连续航行作业时间不小于 8 小时;3、要求专职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垃圾打捞人员,船舶驾驶人员等,以上人员由投标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配备,但必须确保在服务期内垃圾清理及时服务到位,具有垃圾运输能力保证垃圾的顺利回收和处理,同时相应岗位必需符合相关的规范、条件与要求; 4、
13、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船舶配备人员必须具有船舶驾驶经验,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或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船舶须配备 4 名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和其他船员。配备人员必须具有海上航行经验及收集海上垃圾工作经验、能很好的承担履行海上清运工作。6、要求中标单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要求、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管理规范,各类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流程科学,制定的方案合理;7、要求中标承包单位做到服务期内进行合理的海上垃圾清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清运要求,并做好清运记录;8、购置必要的工作着装、防护用具、垃圾桶以及易损器具等易耗品,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和便于工作;购置用于处理海上垃圾的器材要符合国家的标准;9、在服务职责范围内,要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以及考核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六、其他要求1.投标方提供的船舶必须船证相符、无任何其他法律争议;必须同意进行相关的增改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2.投标方配备的海上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3.投标方船舶与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使用管理、遵守支队各项管理规定。4.投标方负责在船人员和船舶航行、垃圾清运等的一切安全事宜;执行任务如有碍安全行为发生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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