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修订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 技工院校教师 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 技工院校教师 队伍 , 促进 现代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 国家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 试行条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和 湖北 省 职称改革 工作有 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技工院校教 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按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
2、教师分 三级 设置: 一、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职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讲师、教员。 二、生产实习课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 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及专职教研人员 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2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 技工院
3、校教育事业 ,积极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 建设事业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 工作任务,年度考核 和 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 申报 人员近 2 年内考核必须有 1 次为优秀;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为人师表,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五) 文化和技术理论教师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技工教育教师资格; 生产实习课教师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 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 1.正高职高级讲师 申报正高职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
4、条件之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取得并从事 高级讲师 工作 5 年以上; 3 ( 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并从事 高级讲师 工作 5 年以上;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取得并从事 高级讲师 工作 5 年以上; ( 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 高级讲师 工作 5 年以上。 2.高级讲师 申报 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取得并从事讲师工作 2 年以上 ;
5、 ( 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 取得并从事讲师工作 5 年以上 ;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 , 取得并从事讲师工作 5 年以上 ; ( 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担任 讲师 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3.讲师 申报 讲师 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 ( 2)硕士 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 , 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经考核评审确认;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6、年以上, 或大学4 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担任助理讲师工作 4 年以上 ; ( 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担任 助理讲师 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4.助理讲师 申报 助理讲师 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硕士 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当年内 经 考核评审确认; ( 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取得并担任 教员工作 2 年以上; ( 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担任 教员 工作
7、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5.教员 申报 教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二)实习指导教师 1.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取得并从事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5 年以上; 5 ( 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并从事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5 年以上;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取得并从事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5 年以上; ( 4) 参加
8、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和担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均达 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取得并从事一级 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2 年 以上 ; ( 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 取得并从事一级 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5 年以上 ;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 , 取得并从事一级 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5 年以上 ; (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并从事一级 实习指导教师
9、工作 5 年以上; ( 5)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担任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3.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 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 6 ( 2)硕士 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 , 并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经考核评审确认; (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 取得并担任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4 年以上 ; (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担任
10、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4 年以上; ( 5)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担任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4.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硕士 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当年内 经考核评审确认; ( 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取得并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工作 2 年以上; ( 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 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 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
11、年限。 5.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7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 1.正高职高级讲师 ( 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系统掌握所任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系统讲授 2 门及以上的课程,能够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开发及一体化课程开发工作; 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 80 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 年。 ( 2)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
12、下条件中的 2 条: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3 篇以上; 主持或参 与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三)科研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主持市(厅)级课题研究、教学改革试验,并通过鉴定或结题验收。 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金牌教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8 2.高级讲师 ( 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
13、以下条件: 系统讲授 2 门 及以上的课程,能够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教材分析及参与一体化教学;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 80 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 年。 ( 2)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2 条: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2 篇以上; 独立主编、主笔或作为第一主编人员编写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 获得过市(厅)级以上 金牌教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4、等称号。 3.讲师 ( 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承担本专业 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或胜任一体化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 80 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 年。 ( 2)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2 条: 9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1 篇以上; 参加编写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一体化教学改革工作; 获厅(局)级以上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 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
15、 4.助理讲师 能承担本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好,能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参与科研项目,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5.教员 能承担在本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好。 (二)实习指导教师 1.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精通所任学科或工种教材和实习教学内容,能够带领教师团队开发一体化课程; 能够胜任辅导本工种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操作技能竞赛; 有在企业或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的经历;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 80 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 年。 10 ( 2)担任现
16、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2 条: 主持完成 1 个专业(工种)的培训发展规划,主持学校实训基地的设计和建设; 在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中,提出创新建议,并在实践中应用,具有较大影响,通过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鉴定;或主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生产新产品,在取得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的同时,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本人参加竞赛,获得国家一类大赛个人前 8 名,或省级一类大赛个人前 3 名,或市级一类大赛个人第 1 名;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第 1)指导学生参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奖励; 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胜任本工种的实习教学工作,有在企业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的经历,具备 指导中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训教材分析及教学方法的能力; 能承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教学工作; 能够胜任辅导本工种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操作技能竞赛;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 80 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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