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活动合同书 甲方 : 乙方: 一、 为了发展我国文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为乙方提供便捷、有益的交易机会以及维护乙方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约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策划执行 活动。 二、 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三、 活动地点: 四、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制作详细报价表给乙方,即本次策划制作所需所有款项为 元(大写: )。 注:甲方制作报价表不包含全案所需税费。 2、在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所有款项的 40%给甲方,在节目策划制作完成验收之时给付剩余
2、60%。 3、全案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本次活动策划、音响、灯光、舞美及现场执行; 2. 甲方保证活动现场的音响、灯光、舞台舞美效果,以及现场执行正常; 2 3. 甲方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外界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保证合同正常执行。 2. 乙方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及流程安排。 3. 乙方负责活动的场地使用,以及安保工作。 七、 若乙方未能按事先约定,配合甲方做相关所有事宜,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解约及违约责任 1. 若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违约事项时,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20%作为
3、违约金;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 3. 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 若因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延期或终止活动,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甲方若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后果由甲方承担; 6. 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进行,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八、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等)导致活动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 1. 本合同若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事项,遵从国家法律法规;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进行变更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