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阜康市接送学生专线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甲 方: (学校)乙 方: (专线车车主)为严格专线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接送学生专线车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基本情况1.学校性质:公办 民办2.学校办学类型:小学 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3.校长姓名: 4.联系电话: 5.地 址: 6.专线车管理人员姓名: 7.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一)车辆基本情况1.车牌号码: 2.车 型: 3.发动机号: 4.核载人数: 人5.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6.保险投保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万元;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机
2、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期限至 年 月 日;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万元;投保其他商业险险种: 责任限额 万元。 (二)专线车车主及驾驶人情况1.专线车车主:姓名: ;性别: ;年龄: ;车辆营运资质取得时间: 年 月;营运范围(线路) ;联系电话: 。2.专线车驾驶人:姓名: ; 性别: ;年龄:;驾驶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准驾车型 ;驾驶证审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三、甲方责任:1.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专线车管理,对接接送学生时间、地点,监督车辆按时按点接送学生,学生到校、离校时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做好学生在校园内或校
3、门附近候车时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2.每学期对乘车学生数量、线路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调整车辆,确保学生按时、安全上学。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职工、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不乘坐各种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无合法营运手续客车、超载客车,向学生讲解专3线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专线车驾驶人工作。4.每学期与专线车车主签订阜康市接送学生专线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线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并报市教科局备案;根据车主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专线
4、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5.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专线车交接台账,做到人车固定,杜绝超载现象;发现专线车超载、超速、半路拉客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6.配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对专线车进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有关部门。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线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7.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专线车驾驶人员及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8.定期组织乘车学生对专线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按月对车主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健全考核档案。每月 28 日前向市教科局报送乘车补助统计表,申请专线车补贴资
5、金,依据当月考核情况按时给车主发放乘车补贴。9.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专线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专线车驾驶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扣除一定比例的当月空乘补助,具体比例视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自定。四、乙方责任:1.接送学生车辆严禁随意更换驾驶员,如因病、事假、故障修理、车辆转让或不可抗拒力等确需更换司机的,应报市教科局、公4安交警、运管部门以及学校知晓,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司机。禁止将接送学生专线车线路随意变更或交给未取得资格的车辆运营。2.每次发车前车主应督促和监督驾驶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车况良好运行,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根据约定时间和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漏接或漏送。3
6、.接送学生专线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80 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60 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4.专线车驾驶员严禁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专线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5.依据运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合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6.严禁超载超速,严禁半路拉客,专线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专线车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7.专线车运载学生时,应按规定放置专线车标志牌,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更
7、改路线,增加运程(运距) ,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按确定的线路按时将学生平安送到学校或家长手中,保障乘车学生人身安全。8.未运载学生时,不得使用专线车标志牌。9.按时参加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局、运管局、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510.按规定及时与学校签订阜康市接送学生专线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线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11.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人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交通、运管及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六、如学校还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报教科局审核后增加至责任书条款内容中。七、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甲方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注:本责任书后应附驾驶人员驾驶证、行车证、车辆保险单、安全技术检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专线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甲方(公章): 乙方(车主)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 6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