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患纠纷的处理与防范一、我国医患纠纷问题立法进程1987年 6月 29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019年 3月 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 5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的医务人员作出了刑事处罚规定。2019年 6月 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3次会议通过的执业医师法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医师作出了明确的行政处罚规定 。2019年 4月 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医疗行为侵权纠纷赔偿适用举证倒置原则 。应注意:对医疗机构而言,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是有限的。 卫生部从 2019年开始修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 2000年 6月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订稿)(送审稿)正式上报国务院审议。 2019年 2月 20日国务院通过于 2019年 4月 4日公布的新修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 2019年 9月 1日生效 。2019年 8月,卫生部又分别颁布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等多部配套法规 。2019年 1月 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参照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19年 12月 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残疾赔偿
3、金、死亡赔偿金均依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 该解释于 2019年 5月1号开始实施。l 鉴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不能出庭质证的现实,以及其它医患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可能于近期出台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的司法解释,可能涉及的内容有鉴定人必须出庭质证(如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不采信鉴定报告),患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由医学专家代为质证,由法院通过鉴定人名册与医学会共同确定鉴定专家人选,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民事过错并造成民事侵权的案件,倾向于让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l 而医疗机构被鉴定无过失,但认为医方诊疗、护理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
4、有一定因果关系的案件,也倾向于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l 这一司法解释如能如期出台,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界提出新的法律挑战 。二、新医疗事故概念的导向价值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旧: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含义(亦即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一)医疗事故是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二)医疗事故是违法违规过失(三)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直接造成的(四)医疗事故给病员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严重后果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传统的 “依德行医、以病为本 ”转变为 “依法行医、以人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