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偶發事項的處理學程二幼9161016 林怡君9161034 許婷茹9161040 張欣瑜壹、前言看似平靜的校園內,其實隱藏不少安全危機,尤其身為師長,更是必須時時刻刻為學生的安全來負責,所以對於學校裡突如其來發生的災害或是意外傷害,老師是必須擁有 隨機應變的能力 以及 正確處理的方式 ,這樣才能將偶發事件的嚴重性降至最低,而不是在釀成重大事故後,政府和學校教職員工才互相推託,爭論責任歸屬。 首先先來介紹 校園的定義 :狹義 的校園是指學校能有效管轄的地區及範圍,但通常我們採取的是 廣義 的解釋,即將學校師生員工所發生事故之處,全部涵蓋在校園區域內。影響校園安全的因素有來自 外力的干擾 ,也有出
2、自 學校或學生本身的問題或疏忽 ,大略來說,包含下列幾項:1.難以抗拒的天災和偶發狀況2.學校行政的疏失3.少數教師的教育方式有待商榷4.學生在大環境下的狂飆期前面這 些因素所都可能隨時造成校園裡的偶發事故,如果老師和學生能夠對這些自然災害或是意外事故處理多一份認知,就能多一份保障;而多一份預防就能少一分損害,以下就為大家介紹一些偶發事件發生時應有應變措施。貳、偶發事件一、道路交通事故(容易發生時機:上下學)道路交通事故,即一般人說的 車禍 ,是指汽機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以致 有人傷亡或車輛財務損壞 之意。目前大部分的學生上下學均是以 徒步 為主,尤其是放學時間經常是交通尖峰時刻,所以自
3、然而然交通事故也很容易發生,所以老師在平常就應該確實教導學生 交通安全守則 ,讓學生瞭解並遵守。如果突然在學生上下學時間發生交通意外,此時處理流程可分為:(一 )輕傷:1.盡快趕赴現場,視雙方受傷情況 ,安排送醫治療。2.報警( 110和 119)。3.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4.向學校報告處理情形 (二 )重傷:1.報警( 110和 119)。2.通知家長戶或監護人。3.迅速趕至現場,搶救傷者並留下肇事者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料,方便時拍照備查。4.觀察車禍現場環境,等待警方丈量,必要時設置警告標示,防止後續變故。5.掌握車禍現場對學生有利之證據(如目擊證人等),以利談判。6.向學校報告處理情形。7.經常至醫院探視慰問傷患。8.協辦學生平安保險給付和賠償事宜。(三 )死亡:1.報警( 110和 119)。2.通知家長或監護人。3.迅速趕赴現場,並留下肇事者姓名、住址、聯絡電話、肇事車輛號碼等基本資料。4.觀察車禍現場環境,必要時設置警告標示,防止後續變故。5.等待警方丈量,方便時拍照存查,並掌握有利證據,以利爾後談判賠償事宜。6.聯絡地檢處,指派法醫前往驗屍,並開死亡證明書。7.協助受難家屬,辦理善後事宜。8.向學校報告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