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4000-992-186 第 1 页 共 5 页创维智能洗衣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4000-992-186 第 2 页 共 5 页为了适应智能社会的发展,帮助高校响应国家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并提升后勤服务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推动创维智能洗衣在校服务项目。一、合作内容1.甲方免费为乙方配送和安装智能洗衣机及管理后台,并对智能洗衣机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导。2.乙方在指定区域为: ,使用甲方配送和安装的智能洗衣机、设备管理后台软件。3.在甲乙双方的配合下,在 年
2、 月 日前,在双方确定的区域,布设 台智能洗衣机(按实际安装台数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准)。备注:见验收附件。 4.甲方提供的洗衣设备服务标准:脱水费用为 1 元(使用时间 10 分钟),快洗费用为 2 元(洗涤时间 16 分钟),标准洗费用为 3 元(洗涤时间 30 分钟),强力洗收费为 4 元(洗涤时间 40 分钟)。二、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5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若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则双方应于本协议有效期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另行协商合作条件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4000-992-186 第 3 页 共 5 页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
3、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配送、安装、调试智能洗衣机及附属硬件设备。乙方不承担设备硬件及安装等相关费用。2.甲方负责洗衣机运行所需的管线及水电安装。乙方不承担改造所需的相关费用。但乙方需为甲方的改造及安装,提供便利的场地条件,并配合甲方的安装、调试和验收。3.甲方应保障所投入洗衣机必须是通过国家 3C 认证,洗涤功率不大于 380W,容量不小于 5.5 公斤全自动的洗衣机。洗衣机为具有国内认可质量保险的产品,洗衣机品牌必须为国内驰名商标。4.甲方提供的洗衣设备及服务,应遵循“使用自愿”、“按需付费”原则,不可收取相关设备押金,不可强制收费,不使用则无须付费。5.甲方应承担洗衣机的维护、维修、消毒等
4、工作,并能对设备的问题或故障,做到 24 小时响应服务。6.甲方为协议有效期间内所铺设备投保电器责任险,因被保险设备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现场人员伤亡或甲方财产受到损失的,全部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7.乙方负责洗衣机运行所需的水电源的正常供应保障和维护,并有义务教导洗衣设备使用人妥善操作、爱护洗衣机及其硬件设备。因人为原因导致洗衣机及附属设备毁坏、遭窃、丢失等,乙方需协助甲方确定相关责任人,并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并按照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售后公司的鉴定依据以及设备维修价格表确认相关责任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为了更贴切的服务乙方需免费提供一工作间(30 平米)给甲方存放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
5、公司 4000-992-186 第 4 页 共 5 页备用洗衣机和配件.工具等无匹物品;。8.甲方为乙方安装的所有智能洗衣机及其附属硬件(软)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将洗衣机及附属设备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等。9.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乙方区域内经营,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双方共同确定的洗衣机及硬件设备的铺放位置。如乙方擅自允许其他同类产品或替代产品进入乙方区域内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双方确定的洗衣机及硬件设备的铺设位置,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预期收益损失、客户开发成本损失、重新布设产品的运输、安装等费用
6、损失等等)。10.如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尽义务(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政策变化除外),需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取得的预期收益损失、客户开发成本损失、设备安装、拆除、运输等费用损失等)。11.若设备使用频率每天单台少于 1 次(不含 1 次),甲方有权收回设备。12.使用设备过程中所产生在水费、电费由使用者承担。四、保密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各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
7、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信息公开,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4000-992-186 第 5 页 共 5 页之日起至前述保密信息经合法程序进入公众领域时止。5、其他事项1.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2.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厦门市思帆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海风路 105 号 地址: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0592-6219732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